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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5-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5-07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2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及调整情况说明

      1.公司已披露的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的总股本268,078,97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5,361,579.44元,尚余未分配利润147,834,332.02元,结转下一年。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的调整。

      2.权益分派方案调整情况说明

      201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刘捷辉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万股。由于公司2014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解锁条件,同意注销其他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26.95万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为29.95万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5年6月3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8,078,972股变更为267,779,472股。

      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67,779,4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22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201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90212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3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1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06月15日 ;

      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06月16日 。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2015年0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5年0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派息、配股、增发等事项,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但调整后的期权行权价格不得为负,且不得低于净资产。

      公司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首期授予的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9.61元/股调整为9.59元/股。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需在行权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配股、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公司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4.61元/股调整为4.59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需在回购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镇迎宾大道488号

      3、咨询联系人:冯益贵

      4、咨询电话:0898-88710266

      5、咨询传真:0898-88701266

      七、备查文件

      1.海南瑞泽: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