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股公司上海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破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15-054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
参股公司上海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破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以下简称“城投控股”、“公司”)于2013年2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城投控股作为债权人提请参股公司上海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破产的议案,并向普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破产申请。(详情请参见临2013-004号公告)。2013年7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13)普民二(商)破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上海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详情请参见临2013-028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13)普民二(商)破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23位债权人的债权成立。同时,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13)普民二(商)破字第1-3号《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债务人上海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路1035弄56号。
破产管理人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本院于2013年7月26日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债务人上海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经上海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清算,债务人的资产价值为人民币145297282.20元,负债为人民币313177029.91元,已严重资不抵债,故申请本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本院认为,根据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情况,可以确认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债务人上海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