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金山开发 金山B股 编号:临2015-026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开发或公司)已于201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刊登了《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便利,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工业区大道100号70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19日
至2015年6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帐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帐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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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于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披露。全部议案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另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6、7、9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6、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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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上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5年6月17日(星期三)9:00 至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上海市吴中路369号美恒大厦15楼 邮编:201103
联系人:刘 峰 传真:021-31351501
联系电话:021-3135156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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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