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市场
  • 4:公司
  • 5:互动
  • 6:研究·宏观
  • 7:广告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选定为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人的公告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解除质押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托借款协议的公告
  •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5年6月13日   按日期查找
    5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51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选定为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人的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解除质押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托借款协议的公告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选定为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人的公告
    2015-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5-09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选定为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目前只是确定公司被选定为本项目投资人,后续仍需与地方政府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2、本项目的主要供热对象为项目区域内全部用热企业,企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本项目收入。

      3、本项目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项目区域内的供热及发电上网,燃料价格及国家政策的变化将影响供热收益及上网电价。

      4、本项目中的发电部份尚需在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后才能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其批准与否存在不确定性。

      5、本项目具体投资金额、收益率、回收期等应以项目可研报告及立项批复为准。公司将全力推动该项目实施,并对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在河北省保定市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竞争性

      磋商工作会议上,经项目区域内用热企业投票推选,以及本项目磋商小组的磋商及综合评审,公司被选定为本项目投资人。

      一、项目背景

      雄县人民政府为进一步促进雄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快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决定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择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人。具体评选过程为:各拟投资项目方报名申请——雄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召开由行业专家、县政府、县各职能部门、乡镇代表参加的项目竞争性磋商工作会议——参选投资人授权代表递交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统计并宣布各个参选投资人获得用热企业推选的数量——抽签决定磋商次序——审阅响应文件——磋商——综合评审并确定中选投资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

      2、项目投资:5—10亿元

      3、项目选址:雄县经济开发区(东区)

      4、用地面积:约150亩

      5、采用燃料:清洁煤

      6、用汽规模预测:200-260万吨/年

      7、合作方式:BOO(建设-拥有-运营)模式

      以上项目概况摘自河北雄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5月29日在雄县政府网(http://www.xiongxian.gov.cn)发布的《河北省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磋商邀请》。具体应以项目可研报告及立项批复为准,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项目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9、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介绍

      雄县位于冀中平原,北距北京108公里,东距天津100公里,西南距保定70公里,南倚华北明珠——白洋淀,北靠"中国北方购物天堂"——白沟,总面积524平方公里,辖6镇3乡223个行政村,总人口约38万。建有中国北方最大的内陆码头;是华北油田主产区,天然气储量10亿立方米以上;地热田面积320平方公里, 1989年被国家确定为全国中低温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雄县民营经济上世纪80年代就进入了省30强行列,目前民营经济组织达到13000多家,形成了塑料包装、压延制革、乳胶制品、电器电缆四大支柱产业。

      (摘自雄县政府网http://www.xiongxian.gov.cn)

      四、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的获得将加大公司在环保产业方面的比重,扩大公司的销售额及盈利。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项目投资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3、若本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2015年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4、本项目地处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重大项目扶持发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有利于推动京、津、冀地区的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为当地工业进一步发展创造空间。

      五、其他事项

      本项目后期具体投资方案、合同等将按相关权限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日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