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5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文件已于2015年6月10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6月1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刘赟东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沙依东园艺场、库尔楚园艺场欠款事项提起诉讼的议案》。
2014年初,公司分别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沙依东园艺场(以下简称“沙依东园艺场”)、库尔勒市库尔楚园艺场(以下简称“库尔楚园艺场”)签订了《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所属的沙依东生产基地资产委托给沙依东园艺场经营管理;将所属的库尔楚生产基地资产委托给库尔楚园艺场经营管理,委托期限均为一年。2014年11月30日前,沙依东园艺场应向公司支付代收的承包费300万元;库尔楚园艺场应向公司支付代收的承包费100万元,但两家受托方均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承包费。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与对方多次沟通并通过发律师函的方式催收托管承包费,同时要求收回托管资产。截止目前,两家受托方仍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托管承包费亦未归还资产。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分别向沙依东园艺场、库尔楚园艺场提起诉讼,要求两家园艺场返还托管资产;支付2014年托管承包费;承担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