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市场
  • 7:评论
  • 8:艺术资产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互动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海外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5:基金·专访
  • A16:基金·人物
  •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  
    2015年6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7版:信息披露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5-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5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

      ● 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8日

      ● 除权(除息)日:2015年6月19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6月19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5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5年5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4年度

      (二)发放范围:

      截止2015年6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以2015年6月18日总股本851635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85163575元,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

      三、实施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8日

      (二)除权(除息)日:2015年6月19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6月19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5年6月18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刘国本、刘长来、杨诗军、王从强、谭文萍以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先按5%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5元;如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实际税负为5%。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4、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一般机构投资者不代扣代缴税金,按税前每股发放红利0.1元。

      5、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9 元。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10-3340127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