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5年6月16日起,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中国银行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
一、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自2015年6月16日起在中国银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
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中国银行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
(二)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中国银行约定每次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中国银行的规定。目前,中国银行每次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
(三)扣款日期
投资者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中国银行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
中国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投资者需指定一个中国银行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如投资者资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银行的规定。
(五)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应遵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相关规定执行。
(六)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七)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或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中国银行的规定。
三、咨询渠道
(一)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6;
中国银行网站:www.boc.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四、信息查询
截至2015年6月16日,本公司旗下各开放式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询,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情况的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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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定额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定期定额等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3.1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
3.2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次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4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办理机构”中列明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目前,(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包括网上交易系统、移动客户端)每次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含)人民币,最高为200,000元(含)人民币;(2)代销银行、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每次最低扣款金额为300元(含)人民币;(3)除上述(1)和(2)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每次最低扣款金额为500元(含)人民币。
3.3扣款日期
投资者与销售机构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4扣款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需以电子交易平台指定的、与交易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作为扣款银行卡,目前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中国银行储蓄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储蓄卡、民生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华夏银行借记卡、广发银行借记卡、上海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或以天天盈账户、支付宝基金专户作为指定扣款账户。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需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
如投资者指定扣款银行卡或扣款账户余额不足的,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5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应遵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相关规定执行,如有费率优惠活动,请按照相关公告执行。
3.6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3.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或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4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办理机构
4.1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hinaAMC.com。
4.2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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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各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5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