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广告
  • A6:研究·宏观
  • A7:数据·图表
  • A8:书评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5年6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B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4版:信息披露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8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6月15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15年6月4日送达本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熊小星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熊小星先生担任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王洪先生担任公司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熊小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洪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熊小星先生兼任。

      经王洪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毕伟、夏文勇、刘传伟、李文华先生为副总经理,均任期三年。(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推选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熊小星、董事王洪、独立董事杨天钧、王国栋组成,熊小星担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梅君敏、独立董事鲍劲翔、董事郭裕华和董事林锋组成,梅君敏担任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国栋、独立董事杨天钧、董事长熊小星、董事毕伟组成,王国栋担任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鲍劲翔、独立董事梅君敏、董事胡显勇和董事夏文勇组成,鲍劲翔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对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

      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生产高强度地松弛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该公司注册资本48600万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比例为75%,张家港宏兴高线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5%。截止至2014年12月末,新华公司资产总额为120,174.26万元,销售收入为122,767.63万元,利润总额为1,403.93万元。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做大做强公司金属制品产业,提升经济效益,我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向新华公司单方面增资1.25亿元。此次增资以新华公司2014年度经评估后的每股净资产作为增资折算基准,增资完成后,股权确认以经评估后的每股净资产进行折算确认。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和《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0号)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议案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6日

      第七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 洪,男,1961年11月出生,博士学位,教授级高工。历任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中板厂技术科科长、生产调度科科长,1994年-2007年,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中板厂副厂长、厂长,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毕 伟,男,1963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历任新钢公司设计院工艺设备室主任兼工艺科科长、副院长、总工程师2000年5月—2007年1月,新钢公司工程管理处处长。现任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夏文勇,男,1972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新钢炼钢厂技术质量科副科长、技术科科长、副厂长,2007年1月—2008年2月,任新钢炼钢厂副厂长、工会主席。现任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传伟,男,1962年出生,高级经济师,本科学历。历任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供销处科长、处长、销售公司经理、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进出口公司经理、2005年10月—2007年1月,任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原料部(进出口部)经理;2007年1月—2008年,任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文华,男,1963年出生,教授级高工,本科学历。历任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中板厂液压室主任、副厂长、厂长、新钢生产处处长,2006年12月—2008年1月,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厚板厂厂长。现任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9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上午11: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会第七届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15年6月4日发出。会议由谢敏主持,监事杨小军、谢美芬、吴明、熊上东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会议议程、决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 监事会选举谢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