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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5-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版)

    联系人:高晓芳

    联系电话:010-59393923

    业务传真:010 -59393074

    客服热线:400-808-0069

    公司网址:www.wy-fund.com

    (63)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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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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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传真:010-8832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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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网址:www.tpyzq.com

    (64)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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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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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热线: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65)名称: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联系电话:021-60897840

    业务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热线: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66)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阿婷

    联系电话:0755-82721106-8642

    业务传真:0755-82029055

    客服热线:4009200022

    公司网址:www.hexun.com

    (67)名称: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杭州市西湖区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D区)801室

    办公地址:浙江杭州市西湖区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D区)801室

    法定代表人:陆彬彬

    联系人:邓秀男

    联系电话:0571-56028620

    业务传真:0571-56899710

    客服热线:400 068 0058

    公司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68)名称: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联系电话:010-57418829

    业务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热线:400-678-5095

    公司网址:www.niuji.net

    (69)名称:上海久富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2819号1幢10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403号上海信息大厦1215室

    法定代表人:赵惠蓉

    联系人:徐金华

    联系电话:021-68685825

    业务传真:021-68682297

    客服热线:400-021-9898

    公司网址:www.jfcta.com

    (70)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10-58325388-1588

    业务传真:010-58325282

    客服热线: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8.jrj.com.cn

    (71)名称: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12、13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联系电话:0351-4130322

    业务传真:0351-4137986

    客服热线:4007121212

    公司网址:www.dtsbc.com.cn

    (72)名称: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陈攀

    联系电话:010-57756019

    业务传真:010-57756199

    客服热线:400-786-8868-5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73)名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宫龙云

    联系人:戴莉丽

    联系电话:021-32229888

    业务传真:021-62878783

    客服热线:021-63340678

    公司网址:www.ajzq.com

    (74)名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电话:021-20289890

    传真:021-20280110

    网址:www.harvestwm.cn

    客服电话:400-021-8850

    (75)名称: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张晶晶

    联系电话:010-66154828-809

    业务传真:010-88067526

    客服热线:010-66154828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76) 名称: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人:程刚

    联系电话:010-52855713

    业务传真:010-85894285

    客服热线: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77)名称: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中经北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联系人:陈莹莹

    联系电话:13261320700

    业务传真:010-88381550

    客服热线:010-68998820

    公司网址:www.bzfunds.com

    (78)名称: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一路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刘栋栋

    联系电话:010-88312877-8009

    业务传真:010-88312099

    客服热线:400-001-1566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79)名称: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303

    法定代表人:王岩

    联系人:胡明会

    联系电话:010-59200855

    业务传真:010-59200800

    客服热线:400-819-9868

    公司网址:www.tdyhfund.com

    (80)名称: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皇冠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联系人:刘芸

    联系电话:023-86769637

    业务传真:023-86769629

    客服热线:400-8877-780

    公司网址:www.cfc108.com.cn

    (81)名称: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刘艳妮

    联系电话:021-80133827

    业务传真:021-80133413

    客服热线:400-808-1016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82)名称:北京恒久浩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路3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15B5(西区15层)

    法定代表人:谢亚凡

    联系人:陈冲

    联系电话:010-88580321

    业务传真:010-88580366

    客服热线:4006-525-676

    公司网址:www.haofunds.com

    (83)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站:www.i618.com.cn

    (84)名称: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环翠区宝泉路9号

    办公地址:威海市环翠区宝泉路9号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联系电话:0631-5222293

    业务传真:0631-5215726

    客服热线:省内96636,境内40000-96636

    公司网址:www.whccb.com/www.whccb.com.cn

    (85)名称:上海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施传荣

    联系电话:021-385766666

    业务传真:021-50105124

    客服热线:962999

    公司网址:www.srcb.com

    (86)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3722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87)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zxwt.com.cn

    (88)名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电话:0571-86078823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89)名称: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罗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服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站:www.tebon.com.cn

    (90)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91)名称: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区6-7层

    法定代表人:吴承

    联系人:谢项辉

    电话:0571-87901053

    传真:0571-87901913

    客服电话:0571-967777

    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

    (92)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信合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信合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联系人:黎超雄

    联系电话:020-28019593

    业务传真:020-28852692

    客服热线:020-961111

    公司网址:www.grcbank.com

    (93)名称: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熊志强

    联系电话:0512-69868390

    业务传真:0512-69868370

    客服热线:96067

    公司网址:www.suzhoubank.com

    (94)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联系电话:021-38600735

    业务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热线: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95)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站:www.i618.com.cn

    3.其他代销机构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九)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7月6日,期间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同时发售。募集期满,若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本基金将宣布基金合同生效,但基金管理人亦可视情况适当延后期限;若未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的持有人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4.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5.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十)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

    本基金对认购设置级差费率,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认购费率不超过1.00%,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认购费率
    M<100万元1.00%
    100万元≤M<500万元0.60%
    M≥500万元每笔1000元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或,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或,认购费用 = 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00%)=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5)/1.00=9,905.99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05.99份基金份额。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在募集期内,本基金将由本公司直销机构网点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面向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发售,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每一基金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代销机构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为10元(含认购费),直销机构网点(非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50,0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当地中国银行等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认购金额在50,000元(含认购费)人民币以上的投资人,也可选择到本公司直销机构认购。个人投资者在T+2日(T日为申请日)可以通过原办理网点提供的服务方式查询或打印认购申请确认单。

    (一)网上直销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认购时间为本基金份额发售日(周六、周日正常营业),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参照公布于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上的《广发基金电子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广发基金网上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交通银行借记卡、广东发展银行理财通卡(带银联标志)、兴业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通联支付、汇付天下“天天盈”账户直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直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

    (3)已经开通广发基金网上直销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广发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认购。

    (二)直销机构销售网点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13:00-16:30(直销柜台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提供下列资料:

    ① 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② 若委托他人办理时,还须提交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需公证)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③ 指定的个人同名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借记卡等)原件及复印件;

    ④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复印件;

    ⑤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和认购申请表;

    ⑥ 填妥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试(个人版)》。

    注:其中③中所提供的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借记卡等)账户将作为投资人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人在任一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完全一致。

    (2)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36020001298383838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人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人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客户名称;

    ② 已经开户的注明交易账号;还没有开户的注明资金用途“购买广发金融地产ETF联接基金”,并确保在2015年7月6日16:30前到账(可顺延至当日下午企业网银关闭的最后时间,即17:00);

    ③ 投资人申请的认购金额不可超过汇款金额;

    ④ 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②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③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④ 如系代理人办理的,还需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3.注意事项

    (1)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人。

    (2)若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可顺延至当日下午企业网银关闭的最后时间,即17:00)之前未到本公司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人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人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人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在募集期截止日即2015年7月6日16:30(可顺延至当日下午企业网银关闭的最后时间,即17:0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投资人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指定账户划出。

    (三)中国银行

    1.个人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00 ~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柜台不受理个人投资者申请业务,只通过网银受理挂单交易)。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 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③ 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④ 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 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②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③ 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3)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应在 T+2 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立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募集成功后才能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四)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5:00,业务办理时间具体以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②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五)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资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人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有关注意事项

    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六)特别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及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广发基金管理公司的网站www.gffunds.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代销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若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申请时间之前,未将足额资金划到账,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顺延受理。

    5.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人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人划入资金,但未办理注册或开户手续或办理不成功的;

    (2)投资人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人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在认购期结束时仍未补足的;

    (4)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当地中国银行等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认购金额在50,000元(含认购费)人民币以上的投资人,也可选择到本公司的直销机构(非网上交易)认购。

    (一)直销机构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6:3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相关有效印鉴;

    ②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③ 《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④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⑤ 加盖预留印鉴的《印鉴卡》(表格内“声明”处需加盖单位公章);

    ⑥ 预留同名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及认购/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购/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

    ⑦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有效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

    ⑧ 加盖公章/预留印鉴的《投资者远程委托服务协议》;

    ⑨ 填妥的《广发基金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试(机构版)》;

    ⑩ 汇款回执复印件。

    注:①、②、③、④、⑥、⑨均需在复印件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有效印鉴。

    (2)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36020001298383838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人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人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机构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② 投资人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广发金融地产ETF联接基金”,并确保在2015年7月6日16:30前到账(可顺延至当日下午企业网银关闭的最后时间,即17:00);

    ③ 投资人申请的认购金额不能超过汇款金额;

    ④ 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办理基金认购手续的投资人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②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③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若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可顺延至当日下午企业网银关闭的最后时间,即17: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认购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人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人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人划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在募集期截止日即2015年7月6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直销专户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投资人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指定账户划出。

    (二)中国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00至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单位)》;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6)《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T+2 日,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投资者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3.提出认购申请

    (1)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预留印鉴。

    (2)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申购业务回单》。

    (3)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确认后,投资者应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4、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三)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渤海银行业务办理时间为:9:30—15:00),业务办理时间具体以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③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 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四)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如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开说明书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人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有关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人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五)特别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网点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及认购申请表。机构投资者也可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gffunds.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网点与代销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3.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若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申请时间之前,未将足额资金划到账,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在认购申请有效期内顺延受理。

    5.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人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人划入资金,但未办理注册或开户手续或办理不成功的;

    (2)投资人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人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在认购期结束时仍未补足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清算与交割

    1.投资人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3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指定账户划出。

    2.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持有人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注册登记。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期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认购费)及其所生利息一并划入在基金托管行的专用验资账户,并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其书面确认的次日公告。

    3.若因本基金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而导致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基金募集费用,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56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段西军

    联系电话:020-89899117

    传真:020-8989906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唐州徽

    电话:010-66594855

    传真:010-66594942

    (三)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发售公告“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部分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投资人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56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电话:020-89188970

    传真:020-89899175

    联系人:李尔华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9楼

    负责人:程秉

    电话:020-38799345

    传真: 020-38799335

    经办律师:黄贞、周姗姗

    联系人:程秉

    (六)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明静、吴迪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