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财富管理
  • 4:特别报道
  • 5:特别报道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路演回放
  • 9:评论
  • 10:路演回放
  • 11:研究·宏观
  • 12:路演回放
  • 13:路演回放
  • 14:研究·市场
  • 15:路演回放
  • 16:数据·图表
  • 17:股市行情
  • 18:市场数据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015年6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47版:信息披露
    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5-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 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博时新起点混合”)的募集已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年5月27日《关于准予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49号)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募集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等,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包括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6、本基金自2015年6月18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止(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本基金份额发售期内各代销机构网点和直销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8、投资者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登记机构提供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9、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0、投资人认购A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人认购C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追加最低认购金额或追加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11、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T+2日后及时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5年6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2015年6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各代销机构网站和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4、中国银行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中国银行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6)咨询。

    15、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本公司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详细的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请投资者查阅或下载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文件。

    17、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6)咨询购买事宜。

    18、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并可在募集截止日后4个工作日内到销售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19、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折算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20、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1、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定投资策略带来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 基金名称

    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博时新起点混合)

    (基金代码:A类份额:001424;C类份额:001425)

    (二) 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 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

    (四) 直销机构与直销地点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010-65187592

    联系人:尚继源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五) 份额发售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2015年6月18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止。

    (六) 基金的认购费率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初始面值:人民币1.00元

    2、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认购金额(M)A类基金份额

    认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

    认购费率

    M <100万元0.8%0.8%
    100万元 ≤ M <500万元0.5%0.5%
    500万元 ≤ M <1000万元0.3%0.3%
    M ≥1000万元1000元/笔1000元/笔

    认购费用由认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2)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计算举例

    例:某投资人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且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认购费率为0.8%,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3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0.8%)=9,920.63元

    认购费用=10,000-9,920.63=79.37元

    认购份额=(9,920.64+3)/1.00=9,923.63份

    即:投资人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3元,则其可得到9,923.63份A类基金份额。

    5、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6、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7、基金的认购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投资人认购A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人认购C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追加最低认购金额或追加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3)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4)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人单个账户最高认购和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限制。

    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4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