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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之母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5-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52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之母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5年6月15日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现对该公告中有关产业基金之母基金做进一步补充说明。

    一、 产业基金之母基金概述及目的

    1、 产业基金概述

    为了围绕上市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众合科技”)提高和巩固在绿色环保行业的专业发展地位,按照公司既定的战略目标发展方向开展投资、产业、整合等活动。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投资”)或其指定机构拟联合中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投资本”)或其指定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浙江中民玖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名为准,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并以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 “中民众合绿色环保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名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通过并购、投资等方式实现外延式扩展,推动公司跨越式发展。

    2、 母基金概述

    为推进和实现产业基金次级有限合伙人资金的募集,众合投资(或其指定机构)拟联合北京华软金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金宏”)共同发起设立“杭州华泓滨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名为准,以下简称“母基金”)。该母基金仅通过定向投资于产业基金的方式实现收益。

    3、设立母基金的目的

    公司与相关方设立产业基金之母基金,目的是为了联合战略合作方扩大资金募集渠道,实现产业基金有关次级有限合伙人资金募集。母基金属于引导基金性质,不投资于具体项目,将作为众合投资的指定机构,定向认购产业基金次级有限合伙人份额1亿元人民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产业基金进行产业整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作为此议案的组成部分业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4、 关联关系说明

    母基金有限合伙人之一——浙江玖合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薛仕成,薛仕成时任公司副总裁。与本公司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二、 合作方介绍

    合作方一(普通合伙人):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秋涛北路76号杭州中豪大酒店906室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薛仕成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转让,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百货的销售。

    股东: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方二(普通合伙人):北京华软金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定区杏石口路65号1号楼1层1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广宇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日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金陵华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合作方三(有限合伙人):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国际4号楼17层

    法定代表人:潘丽春

    成立日期:1999年6月7日

    注册资本:30791.810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单晶硅及其制品、半导体元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及销售;建筑节能材料的开发、销售与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工程技术、电力自动化系统技术、通信系统技术的开发及咨询服务;风力发电工程、火力发电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及设备采购服务;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开发;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通讯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金属材料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方四(有限合伙人):浙江玖合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1116室

    企业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5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薛仕成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信息技术、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股东:薛仕成、吴文波

    合作方五(有限合伙人):北京银叶金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定区杏石口路65号院1号楼1层104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6日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华软金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三、 本次母基金投资资金金额及资金来源

    (一) 出资比例约定如下:

    母基金具体出资金额及比例见下表:

    出资人类别资金来源承诺出资总金额(万元)
    有限合伙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950
    浙江玖合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银叶金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50
    普通合伙人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50
    北京华软金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
    合计10000

    说明:

    各有限合伙人按出资比例享受投资收益及承担风险,不分优先劣后。

    上述信息,以主管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二) 公司出资情况

    众合科技和浙江玖合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作为母基金有限合伙人,合计出资额人民币4950万元。上述出资将通过母基金定向认购产业基金次级有限合伙人份额。

    四、 本次投资的具体情况

    (一) 合作模式

    众合投资(或其指定机构)和战略合作方华软金宏共同作为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杭州华泓滨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 设立规模

    1、母基金首期总规模为1亿元人民币,后续可根据投资的产业方向的变动可不断扩增。基金的存续期限自完成工商登记日起满七年止。到期后根据合伙企业经营情况或合伙人协议由合伙人大会研究决定,可延长一年。

    2、母基金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

    (三) 投资方向

    母基金首期资金定向投资于中民众合绿色环保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该产业基金次级有限合伙人。

    (四) 经营管理

    众合投资(或其指定机构)和华软金宏共同作为母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同时担任母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五) 退出方式

    母基金退出方式主要通过产业基金投资收益分配或产业基金清算后,实现退出。

    (六)管理费

    不收取管理费。

    (七)基金收益的分配

    母基金收益扣除相关税费后,具体分配原则与顺序如下:

    (1)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本金;

    (2)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本金;

    (3)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五、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 公司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公司本次投资是通过设立母基金,定向投资于产业基金,其风险主要来自产业基金投资风险。

    (2)众合投资作为母基金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于母基金由特定的合伙人组成,自身不发生对外负债,能有效控制众合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风险。

    2、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并购所需资金通常数量巨大,仅靠企业内部筹资通常很难解决,通过借助相关合作方的资金渠道与资源,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募集能力;

    (2)通过共同投资人的信息及资源共享,化解投资风险,减少公司并购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六、本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参与投资设立母基金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各方均以货币出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