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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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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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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 广联达 公告编号: 2015-028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6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15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刁志中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审阅,会议采取传签、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参股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孙陶然先生回避表决。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参股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广联达创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进行增资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广联达创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元投资”)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创元投资的注册资本将增至5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99.80%股权,全资子公司北京广联达筑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0.20%股权。

      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风险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广联达创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甲18号楼1层106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广联达筑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目前实收资本为7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4年7月10日

      (7)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数据

      截止2015年5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总资产为788.79万元,总负债为0.28万元,净资产为788.51万元;2015年1-5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2.89万元。

      (9)增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其进行现金出资

      (10)增资前后,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3、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创元投资是公司对外进行股权投资、产业并购的载体,通过对创元投资进行增资,有利于增强其资金实力,并为公司根据战略及业务发展需求积极推进相关投资业务奠定良好的资金和平台基础。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东权益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 广联达 公告编号: 2015-029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参股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投资及关联交易概述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6月23日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参股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1,800万元人民币对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进行投资,其中,208.33333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获得目标公司3%的股权。本次同时进行投资的公司还包括北京润安信息顾问有限公司和北京盈生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其分别出资1800万元和2400万元、获得目标公司3%和4%的股权。

      由于公司独立董事孙陶然先生为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孙陶然先生之弟孙浩然先生为目标公司原始股东之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随缘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及其他交易方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孙陶然先生担任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目标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目标公司原始股东方

      (1)拉卡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拉卡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随缘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独立董事孙陶然先生之弟孙浩然先生担任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随缘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随缘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上海蓝色光标品牌顾问有限公司

      ■

      上海蓝色光标品牌顾问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其他联合投资方

      (1)北京润安信息顾问有限公司

      ■

      北京润安信息顾问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北京盈生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盈生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

      2、主要财务数据

      目标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29日,业务经营尚处于初期,其截至2015年4月末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联合投资的北京润安信息顾问有限公司、本公司、北京盈生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目标公司及其原始股东拟签署的《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各方

      (1)甲方: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目标公司)

      (2)乙方(甲方原始股东):拉卡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网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随缘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拉萨随缘”)、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泰诺”)、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尔思”)、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旋极信息”)及上海蓝色光标品牌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光标”)

      (3)丙方(本次联合投资方):北京润安信息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安信息”)、本公司、北京盈生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盈生创新”)

      2、本次投资

      润安信息、本公司、盈生创新拟向甲方共出资人民币60,000,000.00元,其中6,944,445.00元增至甲方注册资本金,53,055,555.00元计入甲方资本公积金;甲方注册资本由62,500,000.00元增至69,444,445.00元。

      本次增资具体安排如下:

      (1)润安信息拟出资人民币18,000,000.00元对甲方进行增资,其中2,083,333.35元增至甲方注册资本金,15,916,666.65元进入甲方资本公积金。增资后润安信息合计在甲方持有注册资本人民币2,083,333.35元,占甲方3.00%的股权。

      (2)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8,000,000.00元对甲方进行增资,其中2,083,333.35元增至甲方注册资本金,15,916,666.65元进入甲方资本公积金。增资后本公司合计在甲方持有注册资本人民币2,083,333.35元,占甲方3.00%的股权。

      (3)盈生创新拟出资人民币24,000,000.00元对甲方进行增资,其中2,777,778.30元增至甲方注册资本金,21,222,221.70元进入甲方资本公积金。增资后盈生创新合计在甲方持有注册资本人民币2,777,778.30元,占甲方4.00%的股权。

      3、乙方同意上述增资且放弃优先增资及等比例增资等优先权。

      4、本次增资款的安排

      在协议签署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发出缴付增资资金的指示;丙方在收到甲方指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付上述增资款至甲方指定的甲方账户。

      5、缴付增资款的先决条件

      在以下条件满足的条件下,丙方应履行缴付增资款的义务:

      (1)本协议经各方有效签署;

      (2)甲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陈述和保证在增资款项缴付之日或之前均没有重大不实或遗漏;

      (3)甲方的状况(在合并报表基础上)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除已向丙方充分告知的以外,甲方未出现违反中国法律的情况,未作为诉讼、仲裁的一方当事人,或受到行政处罚和调查;

      (5)甲方已召开股东会,乙方、丙方均同意本协议项下增资、放弃优先增资等优先权并签署了相应的股东会决议;

      (6)甲方股东会批准并各方签署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是在参照征信行业估值水平,并结合目标公司经营状况、相关征信业务牌照申请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基础上,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对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七、本年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今,本公司与该关联人未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八、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本次交易实施的必要性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征信业务,面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提供企业征信的产品和服务,并作为首批人民银行邀请的8家机构之一,正在按照要求积极开展个人征信准备工作。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其实施有利于公司参与征信业务领域,并为公司未来布局征信业务打下良好基础。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本次交易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3、本次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投资目标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金额为1,8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4%,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较小,投资风险不大。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1、我们了解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我们了解了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3、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综上,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投资参股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交易各方签署的《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 广联达 公告编号: 2015-030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6月23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在使用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基本情况

      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在使用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水平。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

      3、投资范围:证券投资,包括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投资;期货投资;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5年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

      二、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进行风险投资操作。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风险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由于风险投资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并获得较大的投资收益:

      (1)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但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方面的风险也必须充分应对,制定预案和风险处置措施。

      五、承诺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期间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属于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进行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本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进行核实,我们确定公司拟进行风险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不处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良好,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上述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风险投资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 广联达 公告编号: 2015-031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6月23日召开,会议提议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1日(星期三)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7月9日(星期四)至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9日15:00至2015年7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103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7月1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制定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上述全部议案内容已经201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第2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15年7月2日(周四)至7月3日(周五)的9: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2015年7月3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0

      (2)投票简称:广联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7月10日9:30-11:30,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③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

      ④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⑥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5年7月9日15:00至2015年7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会议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张奎江 常帆

      电话:010-56403059

      传真:010-5640333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参会路线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表决指示中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15年7月3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10— 56403335)交回本公司证券部,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100193)。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地址及路线

      会议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103会议室;

      乘车路线:

      1、地铁:13号线西二旗站下,向西步行40分钟至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2、公交:运通205路在软件园西区站下车,向西步行2分钟至公司;或362路、419路、509路、628路、629路、656路公交车在东北旺中路下车,向西步行10分钟至中关村软件园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