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特别报道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市场
  • 7:评论
  • 8:艺术资产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私募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互动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专版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海外
  • A14: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5:基金·专访
  • A16:基金·人物
  •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以中农业合作交流中心签署
    深化合作协议的公告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募集期的公告
  •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提示性公告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交通银行为销售机构
    及旗下所有基金参加交通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停牌的公告
  • 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开展网上直销转换优惠活动的公告
  •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
    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2015年6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54版:信息披露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以中农业合作交流中心签署
    深化合作协议的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募集期的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交通银行为销售机构
    及旗下所有基金参加交通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停牌的公告
    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开展网上直销转换优惠活动的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
    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2015-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配一次,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9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应分配金额为41,120,544.77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7月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销售机构

      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信息可通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刊登的《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阅。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