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评论
  • 9:研究·宏观
  • 10:研究·市场
  • 11:数据·图表
  • 12:上证观察家
  • 13:股市行情
  • 14:市场数据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5年7月1日   按日期查找
    8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84版:信息披露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15-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共进股份”(股票代码603118)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6月30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共进股份” 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年6月18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宋城演艺”(股票代码300144)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6月30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宋城演艺” 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与长城证券

      网上交易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为方便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7月3日起,对通过长城证券网上交易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下述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给予前端申购费率优惠。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长城证券网上交易系统有效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下述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

      三、优惠活动时间

      优惠活动时间:2015年7月3日起开始,具体结束时间以长城证券或本公司相关公告确定,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以长城证券或本公司最新公告为准。

      四、具体优惠措施

      1、投资者通过长城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委托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按原费率四折优惠,且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投资者通过长城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委托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按原费率四折优惠,且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长城证券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重要提示

      1、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基金网上交易申购业务也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2、上述基金优惠前的申购费率参见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相关公告。

      3、长城证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本公司对于本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cgws.com、400-6666-888);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 www.phfund.com、400-6788-999 (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8235366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