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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7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田雪、宫卿、王蕾华列席,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聘任姚健华女士、李清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王强先生、王铁恒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公司全资设立大连派思燃气装备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8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6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雪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参与了本次会议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姚健华女士和李清涛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聘任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王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9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独立董事认可,董事会同意聘任姚健华女士、李清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姚健华女士、李清涛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

      附

      姚健华简历

      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4月12日出生,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0年8月至2015年6月在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做管理工作。

      姚健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清涛简历

      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2月出生,大庆石油学院化学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87年至1989年在中石油大庆油田天然气公司任技术人员;1989年至2005年在中石油大庆炼化公司历任常减压车间技术员、聚丙烯酰胺车间主任、聚合物厂厂长,2004年曾参与《高分子量聚丙烯酰胺抗盐聚合物》项目研究及工业化生产工作,获中石油集团公司一等奖;2005年至2009年在中石油大庆炼化公司销售公司任经理;2009年至2012年在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任总经理;2011年获中石油集团公司天然气运销工作先进称号奖励;2012年至2015年在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任副总经济师。

      李清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0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强先生因工作主管范围调整的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王强先生辞职后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铁恒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铁恒先生因工作主管范围调整的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王铁恒先生辞职后担任公司第一事业部经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王强先生、王铁恒先生在任职副总经理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1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大连派思燃气装备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致力于成为国际知名的燃气系统解决方案的优秀供应商,同时在公司首发上市成功后,进一步加大产品链延伸的力度和规模,并向上向下延伸天然气产业链,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资产划转的税收扶持政策的情况下,为厘清公司旗下不同业务发展边界,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公司拟新设全资子公司,逐步将燃气输配和燃气应用领域相关业务平移至该全资子公司。

      公司拟在大连市设立大连派思燃气装备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作为承接主体,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该公司主要从事燃气输配和燃气应用领域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为天然气输配和燃气轮机发电提供燃气供应和预处理系统。

      2、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公司名称:大连派思燃气装备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4、注册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5、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6、经营范围:煤气、燃气系统工程设备的生产及安装自产产品。(涉及行政许可证的,须经批准后方可开业经营)

      7、股东及出资比例: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100%

      8、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该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 监事一名,总经理一名。具体人选由公司董事长指定。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设立上述公司,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暂时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设立上述全资公司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公司的战略规划,但新设的该全资子公司无法承继公司原有业务资质,办理相关业务资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该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并不能够立即开展燃气输配和燃气应用领域相关业务。公司将在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加快相关业务资质的办理,优化管理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实现上述全资子公司能够平稳承接公司燃气输配和燃气应用领域相关业务的目标。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