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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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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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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5-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5-027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6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四川长虹格润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四川长虹格润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7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委托贷款。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四川长虹格润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包括委托贷款和资金拆借(不含担保)。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需要在额度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授信方式并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实施股权整合的议案》

      为简化企业治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HK.8016,以下简称“长虹佳华控股”)通过内部重组方式调整其附属公司产权关系,由长虹佳华控股全资附属公司港虹实业有限公司按照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其全资附属公司Wide Miracle Limited收购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免于评估,转让价格为Wide Miracle Limited的投资成本人民币6,518万元;由长虹佳华控股按照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其全资附属公司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其全资子公司长虹佳华(香港)资讯产品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的股份,股权转让价格为长虹佳华(香港)资讯产品有限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027.67万港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成都中认长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资产,进一步拓展检测、认证外部业务,同意公司与广东中认华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四川中认西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新公司注册资本为150万元人民币,其中广东中认华南技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76.5万元人民币,持有51%股权,本公司以现金出资73.5万元人民币,持有49%股权;新公司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新公司经营范围为检测、校准、认证代理及咨询、工程服务等(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设立四川中认西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固定资产类别其他设备折旧年限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类别中“其他设备”折旧年限(年)变更为“8-20”。

      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29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并参照《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拆解业务的经营状况和获利能力,同意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格润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获得的国家定额补贴收入由“营业外收入”变更为“营业收入”,并对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29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问题应收账款的清理情况,部分问题应收账款经多方清查核实判断为坏账,根据公司《坏账核销管理办法》,同意对11,436,600.58元人民币的坏账进行核销。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坏账已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5-028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6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万春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四川长虹格润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实施股权整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对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实施股权整合,有利于提升长虹佳华控股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简化公司治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实现境内外企业经营的良性互动,公司监事会认可董事会提交的整合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成都中认长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固定资产类别其他设备折旧年限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会计估计中固定资产其他设备折旧年限进行变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格润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将拆解补贴收入由“营业外收入”变更为“营业收入”,并对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及财务信息的调整更加有利于客观地反映公司拆解业务的经营状况和获利能力,公允反映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监事会认可董事会提交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5-029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15年6月29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固定资产类别其他设备折旧年限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格润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格润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取得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获得国家定额补贴(有明确的补贴标准)(以下简称“拆解补贴”)。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同时,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满足相关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开展拆解业务初期即做出判定,将取得的拆解补贴资金认定为政府补助,即确认为“营业外收入”,随着公司拆解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已不能公允反映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参照《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通过对证监会发布的案例分析,针对以拆解业务为主业的特殊企业,可以理解这种通过日常经营活动赚取国家补偿的经营模式,对于取得的政府补偿,证监会更倾向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收入的规定确认为“营业收入”,从而更加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获利能力。

      因此,在未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原则性规定的情况下,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拆解业务的经营状况和获利能力,公司拟将拆解补贴收入由“营业外收入”变更为“营业收入”,并对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利润无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为开拓公司业务经营新渠道,推进太阳能光伏产业在公司的发展,购进光伏发电设备,拟建设光伏发电电站。太阳能光伏发电是公司新兴业务,光伏发电设备主要部件为太阳能电池板,根据技术协议及行业通行其质保期为25年;另根据发改委【2013】1638号文件精神,国家及省市对光伏发站的电费补贴期限原则上为20年;故公司光伏发电电站拟按20年进行折旧。由于公司会计估计政策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中未有此年限,拟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会计估计中固定资产其他设备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1)变更前固定资产类别“其他设备“折旧标准

      固定资产类别中“其他设备”折旧年限(年)为“8-12”。

      (2)变更后固定资产类别“其他设备“折旧标准

      固定资产类别中“其他设备”折旧年限(年)为“8-20”。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新业务需要履行的变更,对公司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并参照《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拆解业务的经营状况和获利能力,同意将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格润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获得的国家定额补贴收入由“营业外收入”变更为“营业收入”,并对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类别中“其他设备”折旧年限(年)变更为“8-20”符合公司实际,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修改。

      3、监事会意见

      (1)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格润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将拆解补贴收入由“营业外收入”变更为“营业收入”,并对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及财务信息的调整更加有利于客观地反映公司拆解业务的经营状况和获利能力,公允反映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监事会认可董事会提交的议案。

      (2)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会计估计中固定资产其他设备折旧年限进行变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2015-030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长赵勇先生、副董事长刘体斌先生、董事巫英坚先生、邬江先生、独立董事贾小梁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董事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监事会主席余万春先生、监事阳丹先生、袁兵先生、吴晓刚先生、唐德超先生出席了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杨军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2015年度公司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以部分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为上海长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 议案名称:关于为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 议案名称:关于为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9、14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虹扬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伟娜、程阳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四川长虹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