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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5-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5-041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3,5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03,55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55,325,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7月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7月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本次增减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比例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盈余公积转增股份数量 (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176,055,10534.96% 88,027,553 264,082,65834.96%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92,100,00018.29% 46,050,000 138,150,00018.29%
    高管锁定股83,955,10516.67% 41,977,553 125,932,65816.67%
    二、无限售流通股327,494,89565.04% 163,747,448 491,242,34365.04%
    三、总股本503,550,000- 251,775,000 755,325,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755,325,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087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中路16号

    咨询联系人:王剑、易广梅

    咨询电话:0731-83572669

    传真电话:0731-83572606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