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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蓝鼎控股 公告编号:2015-56号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经公司全体董事同意,于2015年7月1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韦振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总经理史新标先生推荐,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张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常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简历附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核查了张驰先生、常燕女士的个人履历和工作经历,认为张驰先生、常燕女士符合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察了地区、行业的薪酬标准,根据责任与激励相适应的原则,拟定张驰先生薪酬为24万元/年(税后)。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常燕女士将继续领取副总经理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财务总监薪酬。

    根据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核意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一致同意聘任张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首席投资官,分管公司投融资事务,薪酬为24万元/年(税后),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常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增补张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名额出现空缺,由公司董事长韦振宇先生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任张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对张驰先生的个人履历和工作经历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张驰先生符合有关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基于上述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张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期限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一日

    附件:

    张驰先生简历

    张驰,男,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学士,经济学硕士。

    2008年7月至2015年6月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工作。张驰先生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专注于中国资本市场并购、重组、融资及上市,先后深度参与并完成多宗上市公司并购融资活动,并辅导若干企业改制上市,积累了丰富的公司并购经验和并购资源。现任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首席投资官,主管投融资事务。

    张驰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驰先生的配偶袁艺方女士持有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1%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振宇先生持有宇驰瑞德99%的股份),根据公司于2015年5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配套融资发行对象。

    常燕女士简历

    常燕,女,1987年出生。中共党员,海南大学会计学专业,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中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

    2011年5月至2014年12月任北京软实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副总监。现任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常燕女士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蓝鼎控股 公告编号:2015-57号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仙桃市沔阳大道37号天怡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张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5年7月13日下午收市时持有“蓝鼎控股”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5年7月13日下午收市时持有“蓝鼎控股”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

    (二)传真登记截止时间

    2015年7月16日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

    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西端19号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1

    2、投票简称:蓝鼎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7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蓝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1.01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议 案 内 容对应申报

    价格

    1《关于选举张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效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圳交易所服务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效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效验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据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据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锐

    地址: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西端19号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433000

    联系电话:0728-3336188-5828

    传真:0728-3275829

    五、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或本股东单位)出席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议案序号表决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选举张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注:

    1.如拟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相应空格内填“√”; 如拟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相应空格内填“√” ;如拟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相应空格内填“√”。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蓝鼎控股 公告编号:2015-58号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7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由总经理史新标先生推荐,董事长韦振宇先生亲自遴选并批准,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张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首席投资官,主管公司投融资事务;常燕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两位新任高管任期均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出席会议的3位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聘任的独立意见。

    张驰先生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履历和公司投融资及并购方面的专业经验及资源,相信他的加入会有助于公司未来的业务拓展,本公司欢迎张驰先生的加入。

    特此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一日

    附件:

    张驰先生简历

    张驰,男,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学士,经济学硕士。

    2008年7月至2015年6月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工作。张驰先生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专注于中国资本市场并购、重组、融资及上市,先后深度参与并完成多宗上市公司并购融资活动,并辅导若干企业改制上市,积累了丰富的公司并购经验和并购资源。现任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首席投资官,主管投融资事务。

    张驰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驰先生的配偶袁艺方女士持有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1%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振宇先生持有宇驰瑞德99%的股份),根据公司于2015年5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配套融资发行对象。

    常燕女士简历

    常燕,女,1987年出生。中共党员,海南大学会计学专业,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中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

    2011年5月至2014年12月任北京软实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副总监。现任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常燕女士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