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5-010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控股股东关于2015年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婕女士于2015年7月6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提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了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控股股东吕婕女士提议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永创智能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如股份发生变化,应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10,000万股,不送股,不派发现金股利,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000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吕婕女士承诺在公司召开相关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2015年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确认
公司董事会收悉公司控股股东吕婕女士提交的《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公司董事罗邦毅、吴仁波、王爱凤、傅建中、王保平(共计5名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 1/2)以现场会议方式对上述年度分配预案进行了讨论。上述董事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吕婕女士提议的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上述提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合规及合理性。
与会董事书面确认,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 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预案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方案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