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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5-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5-73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知,2015年7月7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自有资金分别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000540)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人员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本次购入的股票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中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5-74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7月7日下午收市后,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世旗控股”)再次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金世旗控股2015 年7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公司部分股份36,777,82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305,693,702股的0.85%。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增持人认为近期资本市场大幅波动,公司价值严重被低估。增持人将通过增持公司股份,表达对公司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

      4、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2015年7月7日增持前,金世旗控股持有中天城投公司股份1,723,086,57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305,693,702股的40.02%,2015年7月7日收盘后共增持36,777,821股,金世旗控股持有中天城投公司股份1,759,864,3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305,693,702股的40.87%。

      5、后续增持计划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2015年7月6日的未来三个月内,金世旗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中天城投股票总数量不低于中天城投目前总股本4,305,693,702股的0.50%且不超过中天城投目前总股本4,305,693,702股的2%(含本次已增持部分在内)。

      6、金世旗控股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7、金世旗控股本次增持股份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8、金世旗控股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将继续关注金世旗控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5-75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7月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7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6日下午3∶00至2015年7月7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1日

      2.召开地点:贵阳国际生态会议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1号]。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玉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9人,代表股份1,919,921,542股,占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1日公司总股本4,305,693,702股的44.5903%。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919,060,537股,占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1日公司总股本4,305,693,702股的44.57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数861,005股,占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1日公司总股本4,305,693,702股的0.0200%。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数861,005股,占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1日公司总股本4,305,693,702股的0.0200%。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15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1/2,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15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关于审议《公司关于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1/2,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

      4. 关于因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为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因全资子公司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售后回租融资,为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筹集购置设备所需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20,000万元提供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上述担保事项。

      5.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6.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6.1 债券发行规模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可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期次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6.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3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本次发行采取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选择适当时机一次或分期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

      6.4挂牌转让方式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本次公司债券将在《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挂牌转让场所申请挂牌转让,具体挂牌转让场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

      6.5债券期限及品种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均不超过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6.6债券利率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6.7担保方式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6.8募集资金用途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或项目投资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6.9 偿债保障措施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

      (1)公司将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设立由受托管理人监管的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募集资金专户,两者可为同一账户,均须独立于发行人其他账户,分别用于兑息、兑付资金归集和募集资金接收、存储及划转,不得挪作他用。

      (2)公司将在公司债券付息日五个交易日前,将应付利息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在债券到期日(包括回售日、赎回日和提前兑付日等,下同)十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或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并在到期日五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或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若公司未能足额提取偿债保障金,公司将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当出现预计不能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次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者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与公司债券相关的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6.10 决议有效期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本次债券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7、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办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

      (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确定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次(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挂牌转让方式、债券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并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如下事宜: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自律组织或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具体事宜、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转让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除授权董事会审议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事宜;

      3、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为本次发行选择并开立偿债保证金账户;

      5、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各种公告等,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补充、调整、信息披露;

      6、如监管部门、自律组织或交易场所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自律组织或交易场所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7、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或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及挂牌转让有关的事务。

      

      议案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如下附表:

      ■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蒋伟、王冠 。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5-76

      关于因全资子公司售后回租融资为深圳前海万通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进展概述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城投”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金控”)为拓宽融资渠道,以筹措资金为目的,拟向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万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主要以自有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合作。在租赁期内,贵阳金控分别按期向前海万通支付租金,享有该融资租赁业务标的物使用权。贵阳金控计划将总额23,000万元自有设备出售给前海万通,再向前海万通租回设备、租赁期满回收设备。前海万通拟向银行申请贷款20,000万元筹集购置设备所需资金,公司则为前海万通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本担保事项已经2015年6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核查意见,公司2015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6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关于因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为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提高融资效率,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015年7月2日贵阳金控与前海万通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以下简称“主合同”)、公司与前海万通融资租赁贷款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等附生效条款合同,待公司2015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相关合同生效。

      二、保证合同等主要内容

      贵阳金控计划将总额23,000万元自有设备出售给前海万通,再向前海万通租回设备,前海万通拟向北京银行申请贷款20,000万元筹集购置设备所需资金,公司则为前海万通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如上述担保计划获得公司2015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前海万通申请专项贷款2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生效。上述融资租赁售后回租融资期限2年,按季支付租金,年租赁利率7%,贵阳金控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约定义务,从前海万通收回租赁物的所有权。

      担保方:中天城投。

      被担保方: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担保总金额:2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前海万通向北京银行申请售后回租专项贷款的本金20,0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担保期限: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债务履行期为前海万通向北京银行申请售后回租专项贷款首次提款日起二年。

      为保证各方权利、义务的履行,同时实现对公司担保责任的控制,经公司、贵阳金控、前海万通、北京银行友好协商,签订了监管协议,同意贵阳金控将根据《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的租金支付要求,按时、足额将租金转入前海万通在北京银行开立租金回款账户并作为监管账户,专项用于归还上述贷款本息,北京银行可无条件扣划该账户的资金用于归还贷款本息。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未为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公司计划为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20,000万元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730,032.73万元的2.74%。

      截止目前,公司合计对外担保982,562.50万元,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730,032.73万元的134.59%。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972,562.50万元: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34,490.00万元、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345,580.00万元、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24,492.50万元、中天城投集团贵阳国际金融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20,000万元、中天城投集团资源控股有限公司48,000.00万元;为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0万元。拟为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00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5-77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于2015年7月7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期半天,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6日以电话或电邮方式通知各位公司董事。应参加会议董事12人,亲自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12名。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1、关于投资者保护工作方案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者保护工作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关于投资者保护工作方案。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方案》。

      表决情况: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