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5-024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已于2014年6月26日披露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此后,公司一直和中介机构一起,对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准备,且其中涉及重大的调整事项。公司拟在近期对修订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审议。鉴于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周四)起停牌。
公司将在5个交易日内(含停牌当日)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公司将于复牌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7月 9日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编号:2015-013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8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宝钛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自 2015年7月9日起)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购买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人:宝钛集团有限公司
二、 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宝钛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自2015年7月9日起)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
三、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四、宝钛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持续关注宝钛集团有限公司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九日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兰州民百 公告编号:临2015-024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5 年 7月 8 日收到控股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红楼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鉴于近期资本市场波动幅度较大,公司股票价格连续非理性下跌,已不能完全反映公司价值,为稳定股价,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红楼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目前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适时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累计增持的比例不低于本公司总股本的 0.1%,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
目前红楼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29,225,37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5.03 %,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合法合规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红楼集团承诺
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红楼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编号:临2015-054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股东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正对本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月19日起停牌。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分别自2015年2月1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3月19日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4月19日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同时披露了重组框架介绍、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说明。停牌期间,本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2015年6月18日,公司发布《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股票继续停牌期间,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的公告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5—025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广日股份”)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倡议,拟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一年内不减持广日股份股票。
二、尽快实施2014年年度员工激励计划。根据公司《员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以税后奖励金另加不低于税后奖励金25%的个人出资,统一用于认购以本公司股票为主要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锁定期为3年。
三、加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四、深化创新发展,专注公司经营,优化投资者回报,增加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
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0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2015年7月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Red Factor Limited的通知,Red Factor Limited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Red Factor Limited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由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使得公司目前股票市值不能完全反映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 并承诺增持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核查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罗顿发展 编号:临2015-038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核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交易所通知,公司股票在2015年7月3日、7月6日、7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已就股票异常波动情况进行必要的内部核查,同时本公司已于2015年7月7日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去了问询函,查询是否存在除公司已公告的相关事项外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 发行股份、 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有可能引起股价异动的重大事项,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答复。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一天,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将尽快发布关于股价异动事项的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复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