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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异动的公告
    2015-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5-030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7月6日至7月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咨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未有需要补充披露的事项;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除计划增持公司股票外,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具体详见2015年7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对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区间为 5,068.99 万元至7,241.41万元之间,与《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业绩预计情况一致 (相关详情请查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公告编号:2015-031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南岭化工”)来函,南岭化工决定在未来一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份增持的计划情况

      1.增持的目的:基于目前股票市场的非理性异动,为维护本公司股价的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并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2.增持的方式:南岭化工将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份。

      3.计划增持的额度:南岭化工以自有资金5600万元增持本公司股份。

      4.计划增持的时间区间:本次计划增持的时间区间为未来一个月,即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8月8日。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南岭化工持有本公司154,545,912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41.63%,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本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

      3.南岭化工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4.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