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募集期的公告
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32号文核准,已于2015年6月15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15年7月10日。鉴于实际募集情况和市场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机构协商,拟将本基金募集期调整为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7月24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等多家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事宜以各销售机构的公告和规定为准,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5年6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9788或021-38789788咨询有关详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中海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南京新百”(证券代码:600682)以及“新宁物流”(证券代码:300013)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自2015年7月8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该股票均采用上述估值方法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