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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5-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5-03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仕和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慎评估后认为,预计公司将无法在第二次延期复牌的20天内(2015年7月1日起至2015年7月20日)完成拟增资控股某煤层气公司(不低于51%的股份)项目的审计、评估工作,以及与贵州省国资委的沟通、报批等相关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1日起继续停牌42日,即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继续停牌,并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公司在2015年7月20日前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则公司将取消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并申请提前复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3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2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控股集团公司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20日

      至2015年7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如有股东将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参与认购的股东应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5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控股集团公司一楼C101室。

      (三) 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15年7月19日下午17:00时以前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851-88206311(贵阳)

      传真:0851-88206311(贵阳)

      邮编:550081

      联系人:梁东平

      (二)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进行。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