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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86版)
    2015-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版)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 网上交易的申购及赎回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本基金的场外申购和赎回等业务。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申购费率优惠,赎回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7.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7.3经本基金管理人与相关场外销售机构协商决定,本基金参加下列销售机构开展的相关场外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相关销售机构所有,具体优惠费率及参与方式等规则敬请投资人查阅相关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或业务规则。

      7.4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查询。

      7.5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网点更正相关资料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400-700-5000,021-61055000)。

      7.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2015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和2015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上的《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7.7本基金将于2015年7月10日开通上市交易和转托管业务,投资人欲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2015年7月7日见报的《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

      7.8就已开通申购、赎回业务的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当日即可申请开通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赎回等各项业务。具体就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业务开通状态请详阅本公司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了解本公司更多网上直销业务规则及功能。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作为境外投资产品,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境外投资产品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法律及政治管制风险、政治风险、税务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等;投资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包括指数化投资风险和基金运作的特有风险,其中指数化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等;基金运作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上市交易风险、基金份额的折/溢价交易风险、基金合同提前终止风险、金融模型风险、衍生品投资风险、证券借贷和正回购/逆回购风险等。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关注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

      参与电子交易平台基金前端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财基金”)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15年7月9日起增加增财基金作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电子交易平台的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业务范围

      1、自2015年7月9日起,投资者可在增财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及柜台办理开户及以下业务:

      1)交银精选、交银货币、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增利、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主题、交银趋势、交银制造、交银双利、交银价值、交银核心、交银纯债、交银双轮动、交银荣祥保本、交银成长30、交银月月丰、交银双息平衡、交银荣泰保本、交银强化回报、交银新成长、交银周期回报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

      2)交银环球、交银添利(LOF)、交银资源、交银策略回报、交银消费新驱动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3)交银行业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4)交银新能源、交银互联网金融、交银多策略回报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注:就上述业务范围,如遇相关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办理各业务的,投资者届时可通过增财基金办理的基金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

      2、自2015年7月9日起,投资者通过增财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前端收费模式下上述基金的场外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受前端申购费率4折优惠,以上费率若享有折扣后的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上注明的费率。

      3、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增财基金所有,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及活动结束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人留意增财基金的有关公告。

      4、上述各基金申购、赎回等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增加增财基金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产品基金场外销售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此外,尽管有上述“二、业务范围”项下说明,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实际可办理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上述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由增财基金或本公司另行发布公告。

      3、上述优惠活动仅针对上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具体各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请参见该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转换业务公告。

      5、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010)670009888

      传真:(010)670009888-6000

      联系人:李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engcaiwang.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阮红(代任)

      电话:(021)61055027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许野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

      参与电子交易平台基金前端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15年7月9日起增加同花顺基金作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电子交易平台的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业务范围

      1、自2015年7月9日起,投资者可在同花顺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及以下业务:

      1)交银精选、交银货币、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增利、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主题、交银趋势、交银制造、交银双利、交银价值、交银核心、交银纯债、交银双轮动、交银荣祥保本、交银成长30、交银月月丰、交银双息平衡、交银荣泰保本、交银强化回报、交银新成长、交银周期回报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

      2)交银环球、交银添利(LOF)、交银资源、交银策略回报、交银消费新驱动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3)交银行业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4)交银新能源、交银互联网金融、交银多策略回报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注:就上述业务范围,如遇相关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办理各业务的,投资者届时可通过同花顺基金办理的基金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

      2、自2015年7月9日起,投资者通过同花顺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前端收费模式下上述基金的场外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受前端申购费率4折优惠,以上费率若享有折扣后的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上注明的费率。

      3、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同花顺基金所有,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及活动结束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人留意同花顺基金的有关公告。

      4、上述各基金申购、赎回等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增加同花顺基金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产品基金场外销售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此外,尽管有上述“二、业务范围”项下说明,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实际可办理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上述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由同花顺基金或本公司另行发布公告。

      3、上述优惠活动仅针对上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具体各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请参见该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转换业务公告。

      5、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400-877-3772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阮红(代任)

      电话:(021)61055027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许野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