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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5-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上述代销机构自2015年7月9日起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网址:www.jsfund.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海通证券为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代销机构并开展

      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的相关协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海通证券为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代销机构

      自2015年7月9日起,海通证券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5年7月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海通证券开办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海通证券的销售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海通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海通证券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2日,投资者可在T+3日到海通证券营业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海通证券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海通证券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海通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费率优惠

      1、定投费率优惠

      对于以上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将参加海通证券基金定投业务推广活动,基金定投申购费率网上优惠最低4折,且不低于0.6%  网上普通申购优惠最低4折,且不低于0.6%。

      基金定投优惠活动暂不设截止日期,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海通证券最新公告为准。

      2、申购费率优惠

      通过海通证券网上普通申购优惠最低4折,且不低于0.6%。

      此优惠活动暂不设截止日期,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海通证券最新公告为准。

      四、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详情: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关于新增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

      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关于新增嘉实中证中期国债ETF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关于新增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ETF

      联接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8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下列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包括 “上海钢联(代码:300226)”、“乐 视 网(代码:300104)”、“银 之 杰(代码:300085)”、“鼎捷软件(代码:300378)”、“迪威视讯(代码:300167)”、“中科金财(代码:002657)”、“华宇软件(代码:300271)”、“信 雅 达(代码:600571)”、“三六五网(代码:300295)”、“北 信 源(代码:300352)”、“安科生物(代码:300009)”、“润和软件(代码:300339)”、“翰宇药业(代码:300199)”、“万达信息(代码:300168)”、“华海药业(代码:600521)”、“三安光电(代码:600703)”、“吴通通讯(代码:300292)”、“富春通信(代码:300299)”、“方直科技(代码:300235)”、“汉鼎股份(代码:300300) ”、“胜利精密(代码:002426)”、“京东方A(代码:000725)”、“东诚药业(代码:002675)”、“旋极信息(代码:300324)”、“众生药业(代码:002317)”、“信邦制药(代码:002390)”、“东方网力(代码:300367)”、“东方财富(代码:300059)”、“国民技术(代码:300077)”、“赛为智能(代码:300044)”、“硕 贝 德(代码:300322)”、“海利生物(代码:603718)”、“同有科技(代码:300302)”、“拓 尔 思(代码:300229)”、“朗玛信息(代码:300288)”、“交大昂立(代码:600530)”、“昆药集团(代码:600422)”、“北大医药(代码:000788)”、“华兰生物(代码:002007)”、 “千金药业(代码:600479)”、“光环新网(代码:300383)”、“皖通科技(代码:002331)”、“太极股份(代码:002368)”、“东方国信(代码:300166)”、“燃控科技(代码:300152) ”、“金龙机电(代码:300032)”、“闽福发A(代码:000547)”、 “天和防务(代码:300397)”、“丹邦科技(代码:002618)”、“三泰控股(代码:002312)”、“中路股份(代码:600818)”、“森源电气(代码:002358)”、“省广股份(代码:002400)”、“天神娱乐(代码:002354)”、“雏鹰农牧(代码:002477)”、“世 联 行(代码:002285)”、“金证股份(代码:600446)”、“鼎龙股份(代码:300054)”、“佳都科技(代码:600728)”、“国旅联合(代码:600358)”、“先河环保(代码:300137)”、“红宇新材(代码:300345)”、“网宿科技(代码:300017)”、“威海广泰(代码:002111)”、 “杭萧钢构(代码:600477)”、 “香雪制药(代码:300147)”、“帝龙新材(代码:002247)”、“恒生电子(代码:600570)”。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嘉实货币市场基金调整大额申购

      (含转入及定投)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9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含转入及定投)投资限额调整为: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及定投)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如超过5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2)在实施限额申购(含转入及定投)业务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或转出等业务。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含转入及定投)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2015年7月13日(含该日)至2015年7月17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二个开放期。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在确定开放期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与结束时间。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原定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相应顺延。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详见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但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单笔最低限额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1)A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

      当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地方社会保障基金(若法规允许)、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等。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

      (2)B类基金份额后端申购费率

      B类基金份额,仅限嘉实基金网上直销销售,申购费率如下:

      ■

      (3)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零。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系统申购开放式基金业务,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开放式基金业务,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不含电话交易)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优惠为0。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于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对于A类、B类、C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设下限。对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也不设下限,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

      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B类/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赎回费率见下表:

      ■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所收取的A 类、B 类、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其总额的100%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于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5 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仅限“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1)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转入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时,不收取转换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2)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转换为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F)+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3)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与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之间互转,以及转入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4)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转换为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泰和混合、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时,采用“赎回费+申购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B×C×(1-D)/(1+F)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5)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泰和混合、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转入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6)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中证500ETF联接转入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7)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与嘉实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A之间互转,以及转入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时,嘉实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A转入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8)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转入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中证500ETF联接时,采用“赎回费+固定补差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固定补差费率: 1)当转出金额≥500万元时,固定补差费率为零;2)当转出金额< 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零;3)当转出金额小于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 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0.2%。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9)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转入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泰和混合、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时,采用“赎回费+固定补差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固定补差费率: 1)当转出金额≥500万元时,固定补差费率为零;2)当转出金额< 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零;3)当转出金额小于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 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0.5%。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2、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1)对于“前端转前端”的模式,采用以下规则:

      (1)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机构快线货币A、嘉实机构快线货币B、嘉实机构快线货币C转入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时,不收取转换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机构快线货币A、嘉实机构快线货币B或嘉实机构快线货币C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2)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机构快线货币A、嘉实机构快线货币B、嘉实机构快线货币C转换为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F)+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机构快线货币A、嘉实机构快线货币B或嘉实机构快线货币C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通过网上直销办理转换业务的,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比照该基金网上直销申购优惠费率执行。

      (3)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与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之间互转,以及转入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机构快线货币A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4)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转换为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泰和混合、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时,采用“赎回费+申购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B×C×(1-D)/(1+F)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5)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与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泰和混合、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之间互转,以及转入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机构快线货币A、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2)对于“后端转后端”的模式,采用以下规则:

      (1)若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2)若转出基金无赎回费,则不收取转换费用。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或在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注: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B、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之间不能相互转换;自2015年3月2日起,嘉实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200万元;2014年3月12日起,嘉实安心货币通过代销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2014年5月23日起,嘉实超短债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不超过500万元;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的时间: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的原则:

      ①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②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③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④投资者可在任一同时销售拟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机构处办理基金转换。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的基金;

      ⑤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3)基金转换的程序

      ①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转换的申请。

      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帐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②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规定的基金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的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及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4)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时,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直销中心柜台由本基金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时,最低转出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转换时,投资者通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由本基金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时,最低转出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有关限制并及时公告。

      (5)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6)基金转换与巨额赎回

      当发生巨额赎回时,本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本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但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部分转出申请的情况下,对未确认的转换申请将不予顺延。

      (7)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①在开放期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转入申请:

      (a)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或者无法接受转入申请。

      (b)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c)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d)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转入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e)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f)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在开放期间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转出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转出款项:

      (a)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转出款项或无法接受转出申请;

      (b)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c)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d)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e)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③基金转换转出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到本基金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其相关具体办理规定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10)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服务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赎回、定期定额转换、查询等业务。网上交易投资者开通电话交易后可以通过电话交易赎回、转换所持基金份额,持工行借记卡、建行龙卡储蓄卡、农行金穗卡、广发银行理财通卡、招行借记卡、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东方卡、可以通过电话交易系统购买基金。具体参见相关公告。

      6.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代销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2)代销券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3)投资咨询机构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4)第三方理财机构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6.3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1)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在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13年5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进行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