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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2015-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15-028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与商业伙伴进行生鲜产品相关合作,有可能签订重大合同,金额预计在1.5亿元至2.0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条之规定,鉴于目前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且预计难以保密,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25)。

      停牌后,公司与事项相关方就合作意向进行了洽谈,但未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上述重大事项。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15-03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上市公司市值大幅缩水,投资者利益受损严重,投资信心接连受挫,面对当前形势,公司坚决拥护证券市场稳定发展,并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临2015-027)。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及承诺:

      公司目前处于非公开发行项目审核阶段,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出资82,380万元认购6,000万股,实际控制人车轼之子车志远承诺出资2,746万元认购200万股,上述认购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

      公司实际控制人车轼之兄车辙于2015年6月24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10万股本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六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票,并一致承诺:自承诺之日起六个月内(自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8日)不减持本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

      1、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增持目的: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

      3、增持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在二级市场、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竞价买入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增持不超过3000万元,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4、增持资金来源:增持人自筹。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