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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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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5-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面向公众投资者)

      (封卷稿)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债券名称:2015年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

      发行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一次性发行。

      票面金额:100元。

      期限:本期发行的证券公司债券有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以下简称“3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20亿元;品种二为5年期(以下简称“5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15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向合格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债券的发行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原则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付息日期:债券存续期内,本期债券自2016年起每年7月24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售。

      主体信用级别:AAA级。

      本期债券信用级别:AAA级。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担保: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详见发行公告。

      发行期:2015年7月24日—2015年7月28日。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债券事务代表:陈平。

      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期: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INVESTMENT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注册资本/实缴资本:人民币50亿元/人民币50亿元

      设立日期:2005年9月2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0755)82026592

      传真:(0755)82026590

      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7989162-7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公司债发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4年8月26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就涉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提请发行人股东决议。

      2014年9月26日,发行人2014年第二次股东决定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271】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35亿元(含35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本期债券名称:2015年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一次性发行。

      3、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有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以下简称“3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20亿元;品种二为5年期(以下简称“5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15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6、发行期限:2015年7月24日为发行首日,至2015年7月28日止,发行期3个工作日。

      7、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5年7月24日。

      8、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7月24日为下一个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9、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市地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0、计息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7月24日至2018年7月24日止;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24日止。

      11、付息日期:债券存续期内,本期债券自2015年起每年7月24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市地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3、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本金支付日为2018年7月24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本金支付日为2020年7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支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的登记托管机构办理。

      15、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本金支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6、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托管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向合格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债券的发行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原则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18、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19、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已经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开立了专项账户。

      户名: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00003241920071708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大额支付号:102584003247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

      21、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详见发行公告。

      23、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的发行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6、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联系人:杨婕

      联系电话:(010)63222980

      传真:(010)63222809

      邮政编码:100032

      互联网网址:www.china-invs.cn

      全国客户热线:95532

      电子邮箱:yangjie2@china-invs.cn

      (二)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项目负责人:王鲁宁、朱小恺

      联系人:唐开元

      联系电话:010-57601726

      传真:(010)57601770

      邮政编码:100033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贤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韩家佳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2号高斓大厦1203A

      经办律师:韩家佳、朱瑞领

      联系电话:(010)64687703

      传真:(010)64680410

      邮政编码:100016

      (四)会计师事务所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经办会计师:杨雄、孙彤

      联系电话:(010)68278880

      传真:(010)88210608

      邮政编码:100039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胡少先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楼

      经办会计师:张希文、金顺兴

      联系电话:(010)62167760

      传真:(010)62156158

      邮政编码:100081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联系人:白岩

      联系电话:13581858911

      传真:(021)51019030

      邮政编码:201707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项目负责人:王鲁宁、朱小恺

      联系人:唐开元

      联系电话:010-57601726

      传真:(010)57601770

      邮政编码:100033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00003241920071708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大额支付号:102584003247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邮政编码:200120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评级情况

      一、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二、信用评级报告内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本期债券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中诚信证评肯定了公司强大的股东背景、网点布局优势明显、业务条线比较齐全等有利因素。另外,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证券市场的波动对公司经营稳定性构成一定压力、公司对证券经纪业务依赖程度较高以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等因素可能影响其整体的信用水平。

      1、正面

      (1)股东背景强大,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资本补充、业务开展和客户资源方面得到股东的大力支持。

      (2)网点布局优势明显。截至2014年末,公司已在全国设立140家证券营业部,广泛的营业网点布局和持续提升的服务水平巩固了公司传统经纪业务的优势地位。

      (3)业务条线比较齐全,整体抗风险能力很强。公司业务条线比较齐全,通过多元化经营,优化自身业务结构,降低公司营业收入对传统证券经纪业务收入的依赖,盈利能力不断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

      2、关注

      (1)行业竞争日趋激烈。随着国内证券行业加速对外开放、放宽混业经营的限制以及越来越多的券商通过上市、收购兼并的方式增强自身实力,公司面临来自境内外券商、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

      (2)业务转型有待进一步深化。目前公司对经纪业务依赖度较高,其他业务的规模相对较小,且发展偏慢,需积极创新和实施业务转型,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3)拓展创新业务使券商面临新的风险。随着证券行业多项政策的逐步放开,大量创新业务陆续推出,公司的创新业务面对较好的发展机会,但各项创新业务运营也对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等级或公告信用等级暂时失效。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Lm3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下转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