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申请财产保全的公告
关于公司被申请财产保全的公告
2015-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156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申请财产保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被申请财产保全的基本情况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州支行(以下简称“张家港农商行”)就与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舜天船舶”)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于2015年6月29日向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其后,法院受理了该案。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52)。
在法院审理该案的过程中,张家港农商行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收到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冻结被告舜天船舶64,000,00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财产及其它权益。
二、除本次公告的被财产保全事项外,公司被财产保全的明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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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财产保全事项对公司2015年及后期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通商初字第00673-1号。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