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ST美利 公告编号:2015-052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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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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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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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在经济增速放缓、造纸行业仍不景气的大环境下,公司董事会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团结一致、共克时艰,通过优化人员结构、处置低效资产、调整产品结构及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等一系列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公司将继续以市场为导向,在调整产业结构、盘活资产上下功夫。在现有造纸主业产能框架内,积极开发具有优势的特种纸等个性化纸种,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的销售比重,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快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进程,加快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设,加快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逐步实现公司双主营业务格局,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ST美利 公告编号:2015-053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2日、7月23日和7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除了本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5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2015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虽然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上半年度已连续亏损,如果公司2015年下半年度继续亏损,公司将面临暂停上市或退市风险。
4、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夏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现处于前期建设过程中,截止目然该公司已取得了相关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与相关业务客户的洽谈正在进行中,运营团队也正在积极组建中。由于项目建设资金尚未完全落实,项目完成时间及项目完全建成后的市场需求及竞争状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