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评论
  • 9:研究·宏观
  • 10:公司巡礼
  • 11:数据·图表
  • 12:书评
  • 13:股市行情
  • 14:市场数据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2015年7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10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00版:信息披露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9版)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63)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6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电话:(0371)69099882

      传真:(0371)65585899

      联系人:程月艳、范春艳

      客户服务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65)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www.jjm.com.cn

      (66)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021)33606736

      传真:(021)33606760

      联系人:陈思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67)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28)86135991

      传真:(028)86150400

      联系人:周志茹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68)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6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7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7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7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0735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7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79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7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75)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幢1号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幢1号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 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7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电话:(010)58325395

      传真:(010)58325282

      联系人:刘宝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8.jrj.com.cn/

      (7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 翟飞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78)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层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联系人: 苏昊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79)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法定代表人:申健

      电话:021-20219931

      传真:021-20219923

      联系人:付江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31

      网址:https://8.gw.com.cn

      (80)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1507071

      传真:021-62990063

      联系人:凌秋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81)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以下简称“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 廖海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沈兆杰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坚持并不断深化价值投资的基本理念,充分发挥专业研究与管理能力,根据宏观经济周期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自上而下灵活配置资产,自下而上精选证券,有效分散风险,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现金、短期金融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35%—95%;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现金、短期金融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净值的5%-65%,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为:把握宏观经济和投资市场的变化趋势,根据经济周期理论动态调整投资组合比例,自上而下配置资产,自下而上精选证券,有效分散风险。

      1、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具体而言,首先利用经济周期理论,对宏观经济的经济周期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形成对不同资产市场表现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比例,以规避或分散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与传统的配置型基金不同,借鉴施罗德集团在平衡型基金方面成功的投资经验,本基金在资产配置方面有以下两大特点。

      第一大特点是本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资产配置的时候,除了考察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随市场环境的变化,同时关注资产之间相关性随时间的变化。对于配置型基金而言,投资于债券资产是为了分散股票资产投资的风险,以达到投资中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但是随着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各类资产之间的相关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最近一段时间的历史未必总能很好地反映未来的情况。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在“自上而下”进行资产配置的时候,除了考虑到不同经济周期下各类资产自身风险收益特征的变化,还会考察各类资产之间相关性随时间的变化,以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最大化为前提确定各类资产最优的配置比例,并随时间进行动态调整。

      配置型基金灵活的资产配置使得基金管理人可以因时制宜,把握投资市场的变化趋势,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同时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因此,正确把握投资市场的变化趋势对于配置型基金的成败至关重要。为了尽可能准确地把握投资市场变化的趋势,本基金管理人在对各种证券进行收益率预测的时候,一方面避免从短期的历史进行推断可能造成的错误,在合理范围内考察较长的历史区间,同时前瞻性地预测中长期经济环境的变化,并将该变化对证券未来收益的影响反映到对证券收益率的预期中去。这也是本基金的另一大特点。

      具体操作中,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经济周期理论下的资产配置模型,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指标、利率和货币政策等相关因素的分析,对中国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判断和预测,然后利用经济周期理论确定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战略配置策略。

      2、行业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对经济周期、产业环境、产业政策和行业竞争格局的分析和预测,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并据此对基金股票投资资产的行业分布进行动态调整。

      3、股票选择

      本基金综合运用施罗德集团的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经济周期理论精选股票构建成份股。具体分以下两个层次进行:

      (1)品质筛选

      筛选出在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上市公司。

      (2)风格配置和组合优化

      对备选股票进行风格分类,利用经济周期理论在不同风格类别的股票之间进行战略配置,同时结合组合优化模型以实现尽可能高的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

      4、债券投资

      配置型基金中债券投资管理的目标是分散股票投资的市场风险,保持投资组合稳定收益和充分流动性,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在目前中国债券市场处于制度与规则快速调整的阶段,对于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本基金管理人将采取自上而下的主动式管理,灵活运用各种消极和积极策略,寻找各种市场机会,获得超过市场水平的平均收益。消极债券投资的目标是在满足现金管理需要的基础上为基金资产提供稳定的收益。积极债券投资的目标是利用市场定价的无效率来获得低风险甚至是无风险的超额收益。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作出判断,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作出预测,通过组合优化进行合理的配置。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65%×MSCI中国A股指数+3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如果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视情况在经过适当的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自2013年7月1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65%×MSCI中国A股指数+3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变更为“65%×MSCI中国A股指数+3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详情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6月26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的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中的中等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处于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之间。本基金力争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长。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自2013年7月1日起,由“65%×MSCI中国A股指数+3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变更为“65%×MSCI中国A股指数+3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详情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6月26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的公告》。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6月14日至2015年3月31日)

      ■

      注:1、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自2013年7月1日起,由“65%×MSCI中国A股指数+3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变更为“65%×MSCI中国A股指数+3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详情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6月26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的公告》。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在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的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有关公告中载明。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3-7、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申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 年12 月11日刊登公告,自2007年12月14日起统一旗下非货币市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的分档标准,统一后的费率分档标准见上表。

      ■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自2013年4月11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

      有关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具体规定以及活动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

      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

      前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申购费用)/ 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非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为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如果其选择前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元

      净申购金额=40,000/(1+1.5%)=39,408.87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元

      申购份额=(40,000-591.13)/1.0400=37,893.14份

      如果投资人是场内申购,申购份额为37,893份,其余0.14份对应金额返回给投资人。

      后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人提出赎回时,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如果其选择后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 40,000 / 1.0400 = 38,461.54份

      即: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可得到38,461.54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交纳后端申购费用。

      (3)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等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

      (4)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果投资人在认(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三:某投资人赎回1万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 10,000×1.0160×0.5% = 50.80元

      赎回金额 = 10,000×1.0160-50.80 = 10,109.20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109.20元。

      如果投资人在认(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四:某投资人赎回1万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投资人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1.8%,申购时的基金净值为1.0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160=10,16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0100×1.8%=181.80元

      赎回费用=10,160×0.5%=50.80元

      赎回金额=10,160-181.80-50.80=9,927.40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投资人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1.8%,申购时的基金净值为1.0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9,927.40元。

      (5)转换费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分档,并随着转出确认金额递减。

      4)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但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从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且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后端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出份额持有时间对应分档的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5)网上直销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为更好服务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其中部分转换业务可享受转换费率优惠,优惠费率只适用于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无优惠。可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的转换业务范围及转换费率优惠的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具体转换费率水平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列示的相关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趋势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半年,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交银成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成长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成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10=101,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1,000×0.5%=505元

      转入确认金额=101,000-505=100,495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495×0/(1+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495-0)/2.2700=44,270.93份

      例二: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1,0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0元,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0份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则转入交银趋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00=1,02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20,000×0.05%=51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0,000-510=1,019,49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19,490×0.5%/(1+0.5%)=5,072.0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19,490-5,072.09)/1.010=1,004,374.17份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C 类基金份额100,000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则转入交银精选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0=12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5,000×1.5%/(1+1.5%)=1,847.2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5,000-1,847.29)/2.2700=54,252.30份

      例四: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8%/(1+0.8%)=793.65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793.65+61.52)/1.2700=78,163.68份

      2)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五: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主题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主题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主题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稳健后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0)/2.2700=54,955.95份

      例六: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先锋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1.2%=1497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1497)/1.00=123,253.00份

      例七: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蓝筹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三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蓝筹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8500元,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蓝筹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850=8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85,000×0=0元

      转入确认金额=85,000-0=8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85,000×0.2%=17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85,000-170)/1.0500=80,790.48份

      例八: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0+61.52)/1.2700=78,788.60份

      (7)网上直销的有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本公司暂不开展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后端基金份额的认/申购业务,通过转托管转入网上直销交易账户的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只能办理赎回业务。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惠,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进行基金转换,从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所载的零申购费率的基金转换入非零申购费率的基金,转出与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补差费率将享受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公司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单笔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不受网上直销日常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5年3月31日。

      (六)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5年3月31日。

      (七)更新了“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中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改为主要依据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八)更新了“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相关内容。

      (九)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的相关内容。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