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64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吉林省教育厅签订
《吉林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20日,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吉林省教育厅进行信息化建设战略合作的议案》,详见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吉林省教育厅签订《吉林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1。
2015年7月26日,公司与吉林省教育厅正式签署了《吉林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本次合作的有效期为五年。
通过本次合作,公司将依托自身网络技术优势,创新性地开拓“互联网+教育内容”、智慧教育等公司在激烈市场竞争环境下新型业态的重要产业布局。公司将把握有利契机,积极拓展市场,在全面提升公司盈利模式与能力的基础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65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4日、2015年7月27日、2015年7月28日连续三个交
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4日、2015年7月27日、2015年7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经公司发函询问控股股东吉林电视台,公司控股股东确认截至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对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的策划或意向。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