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本次筹划重大事项暨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5-058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本次筹划重大事项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9日开市起复牌。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对外投资重大事项,鉴于相关事项尚处于筹划过程中,仍然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7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股票申请停牌以后,立即与对方就后续工作安排进行了充分交流,并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有序进行尽职调查及对项目经济效益的论证工作,着手起草投资合作方案,但投资合作方案经双方多次沟通与探讨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事项的筹划。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加加食品,证券代码:002650)将于2015年7月29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未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停牌期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5-05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增持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已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原持股5%以上股东吉安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持人员”)基于对国家经济形势、资本市场发展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计划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2015年7月29日至2016年1月28日)增持本公司股票,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一、增持计划:
姓名 | 职务 | 计划增持 金额(万元) |
杨振 | 董事长、总经理 | 696 |
刘永交 | 董事、副总经理 | 60 |
陈伯球 | 副总经理 | 60 |
彭杰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50 |
段维嵬 | 财务总监 | 50 |
蒋小红 | 监事会主席 | 20 |
王彦武 | 监事 | 20 |
姜小娟 | 监事 | 10 |
莫文科 | 行政总监 | 50 |
汪宏 | 工程设备总监 | 50 |
陈建夫 | 盘中餐公司总经理 | 50 |
周继良 | 环保总监兼新品开发总监 | 30 |
李建章 | 供应总监 | 30 |
杨衡山 | 酱油生产总监 | 30 |
肖新良 | 食醋、鸡精及味精生产总监 | 30 |
杨晓云 | 信息总监 | 20 |
陈亮 | 质量总监 | 10 |
刘赛群 | 企划总监 | 10 |
原吉安天恒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股东 | 3724 | |
合 计(万元) | 5000 |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15]340号)等文件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原持股5%以上股东将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2、本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属于管理层个人行为,增持所需资金均由个人自筹取得。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上述增持人员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