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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15-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公告编号:2015-50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计划向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科电子公司”)销售液晶屏,并从惠科电子公司采购电视整机。预计在2015年6月18日至2016年6月18日之间,本公司将向惠科电子公司销售液晶屏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预计本公司向惠科电子公司采购电视整机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本公司将通过自购液晶屏或者指定液晶屏的供应商,同时严格监督生产制造流程以保证电视整机的质量。

    1、2015年7月28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惠科电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局由7名董事组成,在对此议案进行表决时,7名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该议案不存在关联董事。

    2、无关联董事,无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局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12,00000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7,00000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向惠科电子公司销售液晶屏的总金额为1,426万元人民币,向惠科电子公司采购电视整机的总金额为2,399万元人民币,合计交易金额为3,825万元人民币。但上述交易均发生在2015年6月18日之前,因此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王智勇;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主营业务:计算机、便携计算机、显示器、计算机周边设备和电视机的生产和销售;住所和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村民营工业园惠科工业园1,2,3栋;营业执照号码:440301503268343;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1732058312。

    2014年财务数据:总资产为28.54亿元,净资产为7.43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为67.94亿元,净利润为8,211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举行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定聘任刘丹先生为本公司总裁,在本公司任职前,刘丹先生担任惠科电子公司副总裁,且发生交易的时间距刘丹先生在惠科电子公司任职的时间之间的间隔尚未超过12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2015年6月18日至2016年6月18日之间,惠科电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惠科电子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委托惠科电子公司代工生产电视整机,交易方式为本公司向惠科电子公司销售相关液晶屏,并从惠科电子公司采购电视整机。

    惠科电子公司2014年总资产为28.54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为67.94亿元,净利润为8,211万元;惠科电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预计向惠科电子公司销售液晶屏;预计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交易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本协议有效期为:2015年6月18日至2016年6月18日。

    2、公司预计向惠科电子公司采购电视整机;预计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交易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本协议有效期为:2015年6月18日至2016年6月18日。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尚未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本公司与惠科电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按照采购招标的原则进行,是确切必要的。本公司与惠科电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

    (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并且付款(或收款)条件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民先生、肖祖核先生、张述华先生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出具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有关采购电视整机和销售液晶屏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5-5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7月28日(星期二)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惠科电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会议同意本公司向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销售液晶屏,并从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采购电视整机。预计在2015年6月18日至2016年6月18日之间,本公司预计将向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销售液晶屏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预计将向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采购电视整机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会议要求本公司通过自购液晶屏或者指定液晶屏的供应商,同时严格监督生产制造流程以保证电视整机的质量。

    因公司现任总裁刘丹先生此前为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副总裁,且发生交易的时间距刘丹先生在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任职的时间之间的间隔尚未超过12个月,因此以上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