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 8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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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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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265,555,859.99份(含场外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场内认购确认为85,362,117.00份(含场内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
(3)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zh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办理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的情况下,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A份额、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B份额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4)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全部中海中证高铁份额将按照1:1的比例自动分离为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种份额类别,即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A份额和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B份额。
(5)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不再参与销售机构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披露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因涉及的费率优惠政策变动,经本公司与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诚财富”)协商一致,自2015年8月3日起,投资者通过泰诚财富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不再享有费率优惠,按原费率执行。
本公司旗下基金相关原费率详见各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通过泰诚财富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泰诚财富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泰诚财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2、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 (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日
中海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
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游族网络”(证券代码:002174)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自2015年7月31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该股票均采用上述估值方法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对
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思美传媒”进行市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有关规定,自2015年3月26日起,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思美传媒(代码:002712)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对相关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了调整。
截止2015年7月31日,根据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思美传媒(代码:002712)复牌后的市场交易情况,经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31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思美传媒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