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5-03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05月04日起停牌。2015年5月18日,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于2015年6月18日和2015年7月2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目前,公司及交易对方等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及中介机构正在抓紧对本次重组事项所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5-040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今日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星化学”)接到第一大股东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集团”)通知,2015年7月30日亚星集团与北京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东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亚星集团将持有的亚星化学40,000,000股份(占亚星化学总股本的12.67%)转让给光耀东方。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已经潍坊市国资委及双方董事会批准。
二、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5年7月30日亚星集团(甲方)与光耀东方(乙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由光耀东方受让亚星集团所持有的40,000,000股亚星化学股份(占总股本的12.67%),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75,680,000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一)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亚星化学股份4000万股。
(二)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转让和乙方受让的本协议约定的标的是甲方所持有的亚星化学之股份,包括与甲方所持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董事委派权、资产分配权等亚星化学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
第二条 转让价款
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之100%,即:人民币9.392元/股;股份转让总价为人民币375,680,000元(大写:叁亿柒仟伍佰陆拾捌万元整)。
第三条 转让价款支付
本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股份转让总价(叁亿柒仟伍佰陆拾捌万元整)扣除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定金(壹亿元整)后的余额(两亿柒仟伍佰陆拾捌万元整)。
第四条 股权过户
在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支付完毕全部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如下手续:
(一)由甲方、乙方负责提供所有办理该股份过户手续时须交付的文件并办理该股份转让过户手续;
(二)按规定各自支付完毕所有手续费、印花税等相关费用;
(三)在办理完毕上述所有手续后,乙方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出的证实乙方已合法拥有股权的法定证明文件。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为完成本次转让所需要的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以及签署为完成本次协议股份转让依法所必须签署的各项文件。
(二)根据《证券法》和有关法规及时依法自行或提交亚星化学董事会披露本次协议股份转让的内容。
(三)本协议约定的由甲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协议股份转让所需要的应由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并签署为完成本次协议股份转让依法所必须签署的各项文件。
(二)根据《证券法》及有关法规及时依法披露本次协议股份转让的内容。
(三)本协议约定的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18层2-1802
法定代表人:李贵斌
注册资本:405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11010800637042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自2003-12-30至:2023-12-29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家庭劳务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设计;电脑动画设计;销售日用品、服装、针纺织品、五金、交电、通讯设备;出租商业用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组织机构代码:758717443
税务登记证号:110108758717443
四、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亚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55,232,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光耀东方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亚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5,232,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光耀东方持有本公司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7%。
本次股份转让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将由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没有关联关系。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