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15-052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13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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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监事会已于2015年7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于2015年7月29日公告了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合计持有26.61%股份的股东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15年7月3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吴三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同本届监事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7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8月1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中新街49号锦贸大厦16楼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13日
至2015年8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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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5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00(2.01-2.10)、3、4、5、6、7、8、9、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0(2.01-2.10)、3、4、5、6、7、8、9、10、11、12、13 、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2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康哲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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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