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5-092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广西盛钦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委托贷款年利率:12%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盛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盛钦”)发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12%。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5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为广西盛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盛钦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中金名苑D栋二层16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刘大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经营(凭有效资质经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电器、机械、钢材(仅限分支经营)销售。
广西盛钦为公司控股60%的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广西盛钦总资产为101,864,563.83元,净资产为 -26,482,764.43元,2014年净利润为-18,880,550.51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本次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期限为一年,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2%。
四、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包括资金和收益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利用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时,弥补广西盛钦资金缺口,保证其正常经营,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五、公司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2014年7月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为广西盛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肆仟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一年,年利率12%。
2014年7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为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陆仟壹佰捌拾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一年,年利率12%。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