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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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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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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5-045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7月3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8月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授权出席董事1人,其中:董事高勤红女士因公务出差无法参加本次会议,故书面授权董事朱菊珍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并代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方贤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详见 2015年8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8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司已同步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刊登在《证券时报》。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方贤水、副董事长邱奕博、董事朱军民、王松林、朱菊珍、高勤红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长方贤水、副董事长邱奕博、董事朱军民、王松林、朱菊珍、高勤红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将持股5%以上的股东方贤水先生作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拟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方贤水先生作为被激励对象。方贤水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7.828%的股权,而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0.03%的股份,故方贤水先生间接持有公司5.48%的股份,属于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方贤水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并在公司未来发展中扮演引领者的重要角色,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将发挥决定性的重要作用。同时,方贤水先生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其作为股权激励对象参与计划。 公司董事长方贤水先生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将持股5%以上且为实际控制人邱建林的近亲属邱奕博先生作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拟将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邱奕博先生作为被激励对象。邱奕博先生作为公司中坚力量,负责公司投融资以及与互联网+相关的创新业务,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邱奕博先生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其作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参与计划。

      公司副董事长邱奕博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将实际控制人邱建林的近亲属邱杏娟女士作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拟将公司营销采购中心常务副总邱杏娟女士作为被激励对象。邱杏娟女士负责公司国内外市场营销,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邱杏娟女士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其作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参与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就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授权事项包括: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确定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

      (4)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回购价格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决定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中止、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6)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7)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8)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9)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等认为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5年8月21日下午14: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5-046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7月3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集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详见 2015年8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应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监事会认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将持股5%以上的股东方贤水先生作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将方贤水先生作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因其间接持股比例超过5%,根据《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的规定,方贤水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需经恒逸石化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将持股5%以上且为实际控制人邱建林的近亲属邱奕博先生作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激励之激励对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将邱奕博先生作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因其是实际控制人邱建林先生的近亲属,根据《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的规定,邱奕博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需经恒逸石化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将实际控制人邱建林的近亲属邱杏娟女士作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将邱杏娟女士作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因其是实际控制人邱建林先生的近亲属,根据《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的规定,邱杏娟女士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需经恒逸石化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5-04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15 年8月21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8月20日--2015年8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8月21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15:00--2015年8月21日15:00。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对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至 2015年 8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14日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其与大会有关的工作人员。

      (五)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2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议案名称:

      议案1 《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1.1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1.3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4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相关限售规定;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1.7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8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1.9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1.10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1 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1.12 回购注销的原则;

      议案2 《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3 《关于将持股5%以上的股东方贤水先生作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的议案》;

      议案4 《关于将持股5%以上且为实际控制人邱建林的近亲属邱奕博先生作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的议案》;

      议案5 《关于将实际控制人邱建林的近亲属邱杏娟女士作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的议案》;

      议案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6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中小投资者对议案1~6的表决情况,公司将单独统计并公告。

      3、公司股东可以选择参与现场投票,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四)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应亲赴登记地点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 年8月20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 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个人股东指印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8月2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703;投票简称:恒逸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1.01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2,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的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注:议案一含12个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a、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

      如某股东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拟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如某股东对全部议案拟投反对票,只需将上表所申报股数改为 2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如某股东对全部议案拟投弃权票,只需将申报股数改为 3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b、对某一议案分别表决

      如某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同意票,以议案一《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为例,其申报如下:

      ■

      如某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一为例,只需要将上表所申报股数改为 2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如某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弃权票,以议案一为例,只需要将申报股数改为 3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六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六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六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zse.cn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凭借“校验号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下午15:00--2015年8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委托周琪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5年8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东华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联系传真:0571-83871992

      电子邮箱:hysh@hengyi.com

      邮政编码:311215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5年 月 日--2015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

      说明: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5-04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股权激励事项进展

      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股权激励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公司简称:恒逸石化,股票代码:000703)于2015年8月3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2015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公司简称:恒逸石化,股票代码:000703)于2015年8月6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