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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5-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8月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非公开募投项目“裘皮服饰生产基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15,184.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79号文核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3万股(每股价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4.60元/股。2014年2月2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4]000079号)验证,截至2014年2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99,73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4,02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85,718,000.00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

      二、 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说明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公司拟将原生产基地搬迁至肃宁县尚村镇工业聚集区,基地规划占地约92亩,总建筑面积62,500 平方米,将建设华斯大厦办公楼、加工车间、精品服装生产线、后整理车间以及职工宿舍、食堂、文化活动中心等配套设施。另外,通过改造原有厂区新建一座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冷库。具体情况如下:

      ■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21,516.1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1,516.13万元。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额为19,405.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676.6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291.53万元,预备费1,437.45万元。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2,110.50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及进展情况

      裘皮服饰生产基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已经投资建设的明细如下:

      ■

      截止至 2015 年 6 月 30日,裘皮服饰生产基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累计投入 6512.11万元,投资进度 30.27%,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5,184.00万元(含利息),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该募投项目建设的精品生产线和后整理车间已经投入使用,高端水貂加工车间及相关办公人员已经搬迁到该项目建好的厂区内。基于对资金有效率的使用原则,原生产车间已经空出一部分空间,公司通过对原生产车间的合理改造利用,基本上能够满足编织车间、服装车间继续在原有车间内生产。同时公司经过对现有办公楼的修缮,现有办公场所暂时能够满足办公人员的办公之用。故暂时无需进行该募投项目的剩余部分车间楼和新华斯大厦办公大楼。

      本项目已将新建精品生产线和后整理车间投入使用,公司的高端水貂生产加工车间已经全部搬迁到新建车间内,新建精品生产线和后整理车间主要以中高端产品为主。高端水貂车间和精品生产线相互配合、有序协同,将整体提升公司高端产品的生产能力、培养高端客户,拓展品牌影响力。由于裘皮制品的特殊属性,消费者购买裘皮服饰后需要相应保养,后整理车间的建设也将为顾客提供相应的后续保养服务,培养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

      2、在宏观经济走势不明朗的情况下,管理层考虑到有必要提高公司资金流动性,把宝贵的资金用在能够产生效益之处,继续保持公司的稳健经营。

      3、鉴于上述情况,2015年8月5日,经公司第二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批准,决定拟终止实施“裘皮服饰生产基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 15,184.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剩余资金使用计划

      截止至 2015年7月 31 日,裘皮服饰生产基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剩余资金及利息共计 15,184.00万元。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 15,184.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三、 终止该项目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该项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造成不利影响。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目终止后,公司仍按照公司市场开拓战略计划继续积极、有序的开展原项目中持续进展的业务。

      四、 承诺事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事项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裘皮服饰生产基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所进行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裘皮服饰生产基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所进行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审阅了华斯股份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民生证券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月5日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4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召开的方式举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8月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应该出席本次会议人数9名,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6名,董事王志雄先生、刘雪松女士和志杰先生因在外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的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贺国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14年度分配方案,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总股本174,239,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股本174,239,000股,本转增方案已于2015年4月9日实施分配。现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174,239,000元,增加至348,478,000元。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 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通过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 审议批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 同意于2015年8月21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决议。

      备查文件:《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5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举行。公司监事白少平女士召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5年8月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监事3人,会议由白少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裘皮服饰生产基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所进行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6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8月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兹定于2015年8月21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投票时间:2015年8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8月21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年8月20日下午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8月21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召开地点: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期限:半天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18日

      (七)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二、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15年8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通过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15年8月20日下午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4。

      2、投票简称:华斯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8月 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华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8月20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21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当日下午 1: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郗惠宁 徐亚平

      (二)联系电话:0317-5090055

      (三)传 真:03175115789

      (四)邮政编码:062350

      (五)通讯地址: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5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