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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5-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福建高速 股票代码:600033

      (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26层)

      重要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的核准,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凡认购、受让并合法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债券的总规模为20亿元、无担保、评级为AA+。本次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97.52亿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18亿元(2012年、2013年、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次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4,304.68万元、182,637.75万元、182,875.79万元和72,596.00万元;合并报表口径的净利润分别为55,927.12万元、72,085.52万元、79,093.82万元和20,667.80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1,069.16万元、54,382.14万元、60,076.04万元和15,753.48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4.79%、52.08%、48.93%和49.00%。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财政、货币政策和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其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将随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变动,从而将给债券投资者的债券投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本公司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上市流通事宜,但本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能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能够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债券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次债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虽然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评级机构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评级机构将于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二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公司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将及时通知评级机构,并提供相关资料,评级机构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若出现任何影响公司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都将会对债券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近些年来,在全国高速公路行业快速跨越发展的同时,针对发展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整个交通行业的关注,主管部门对交通行业的相关政策也发生了重要变化:一是2008年,交通运输部对《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进行了修改,对高速公路权益的转让提出了更加严格的限制条件;二是2009年国家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福建省首批执行);三是2011年6月国务院五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重点解决公路违规设站、超期收费、收费标准偏高等突出问题,并对收费公路的转让和上市融资做出严格限制;四是2012年8月国务院发布《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方案规定,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收费公路对7座以下小型客车实施免费通行。上述这些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速公路企业的经营。公司经营管理的高速公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但是,公司的经营效益可能因为高速公路行业政策的变化而受影响。

      七、遵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发行人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了兴业证券担任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方式合法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八、在本次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予以公告,并由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九、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总额2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改善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5亿元拟用于赎回2012年发行的总规模15亿元的“11闽高速”债,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于经济形势不乐观,2014年1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其中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2015年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又宣布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伴随降息降准,债券市场利率也随之下行。近期与本次债券相同评级、期限等条件的公司债券发行市场票面利率在5.00%左右(详见下表)。本次债券的发行时间预计在2015年下半年,届时市场利率有望进一步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0.8%,创出近5年以来的新低。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4.3%,已连续35个月负增长。经济开局不利,通缩风险加大,2015年下半年市场对进一步降准降息以及利率中枢的下移预期较高。在此背景下,本次债券发行利率有望低于5.00%,而“11闽高速”债的票面利率为5.80%。因此,公司决定在低利率市场环境下发行本次债券用于赎回融资成本较高的“11闽高速”债,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本次债券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赎回“11闽高速”债,同偿还银行借款一样都是属于偿还公司债务,与股东大会核准的用途一致,未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此外,“11闽高速”债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所偿还的银行贷款主要用于公司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流动资金主要用于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维修支出等,均未用于非生产性支出。因此,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关于“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的规定。”

      表:近期相同评级、期限等条件公司债券发行市场票面利率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十、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35、0.40、0.35和0.48,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位数1.11、0.87、0.97和0.99;速动比率分别为0.34、0.39、0.35和0.48,亦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位数0.69、0.69、0.59和0.84。偏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2007年底开工建设的泉厦高速公路和福泉高速公路的扩建项目形成较大规模的应付账款和银行借款所致。其中应付账款主要是应付工程款未达到支付条件,随着2010年9月泉厦高速公路扩建项目基本建成通车以及2011年1月福泉高速公路扩建项目基本建成通车,工程款逐步清偿,公司应付账款呈递减之势: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209,936.55万元、165,292.52万元、144,031.08万元和128,909.67万元。此外,公司在2012年通过发行公司债置换短期借款,改善负债结构,公司短期借款明显下降:最近三年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0,000.00万元、10,000.00万元和7,000.00万元。2015年一季度末公司短期借款为187,000.00万元,突然大幅提高主要是借款用于赎回2015年3月9日到期的“11闽高速”债券,待本次债券发行后募集资金将用于该短期借款的偿还。负债中一年内到期的负债因未来没有大额资本支出的需要,随着不断偿付总体亦将不断减少。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已伴随应付账款和银行借款的逐步下降呈上升之势。未来,随着工程款进一步偿付,本次发债对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司应收通行费收入不断增长,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得到进一步改善。目前,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呈稳中有升的态势,表明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十一、福建省地处沿海,东濒我国东海与南海,面临台湾海峡,每年夏季受台风的影响较大。如果遭遇特大台风,可能带来暴雨以及路面塌方、山体滑坡等事故,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暂时关闭或破坏高速公路资产,导致公司车辆通行费分配收入降低,维护成本上升,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此外,重大交通事故亦可能导致车辆通行速度降低,甚至迫使部分路段暂时关闭,导致车辆通行费分配收入下降。

      公司拥有丰富的防汛抗台经验。近年来,公司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保障机制,以保畅为首任,协调各养护单位配合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保证路面安全畅通,尽量把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此外,公司一直重视高速公路的维修及养护工作,定期对公路进行检查及清洁,保证路面情况的良好及畅通无阻;通过开通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加快了车辆通行速度;通过引进新型LED节能照明技术,实施隧道照明改造;采用手机定位确定求助位置等,提高了高速公路路政施救等运营服务水平。总体而言,尽管面临因气候因素带来的公路维护及运营风险,但公司依托国民经济、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高速公路联网通车带来的网络效应,致力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加强高速公路收费、养护等管理工作和成本控制,公司盈利水平逐年提高,偿债能力不断增强。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性净现金流呈稳步增长之势,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以及资产负债率不断改善。

      十二、近年来,福建省的交通事业发展迅速,居民出行更加便利、快捷和高效。2013年9月,向(塘)莆(田)铁路正式通车,2013年12月,厦(门)深(圳)铁路正式通车,自此,贯穿福建省南北方向和东西方向的高速铁路网正式形成。高速铁路网络的逐步完善,客观上对高速公路产生了一定的分流影响。福建省自2009年3月开始取消了全省境内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含桥梁)收费站点,致使国道对部分区域的路段产生了分流影响。福建省内高速公路路网仍在不断完善之中,致使公司所运营路段受到周边环线及平行高速公路的分流影响。

      福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境内多山,公路交通运输是福建省目前综合运输网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同时,福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均已建成通车,双向八车道的沿海大道能够承载更大的交通流量,通行舒适度进一步提高。公司将加大日常运营管理力度,扎实推进高速公路服务规范化、便捷化、信息化,建设绿色、智慧高速,提供更具人性化、竞争力的特色服务,提升车户通行体验。大力推广闽通卡不停车收费(ETC)系统实行9.5折的收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壮大电子收费客户群体规模,提高高速公路出行比例。

      公司路产具有北接长江三角洲,南连珠江三角洲,西通中部地区,东部对接台湾地区的独特区位优势。随着海峡西岸经济的持续增长,同时受益于福厦高速扩建工程的建成通车,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车流量保持增长,通行费收入将稳步上升,公司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都将进一步提升。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UJIAN EXPRESSWAY DEVELOPMENT CO.,LTD

      法定代表人:黄祥谈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福建高速

      股票代码:600033

      注册资本:2,744,400,000.00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26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26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077366

      传真:0591-8707736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000100010861

      税务登记证号:350102705102437

      互联网网址:http://www.fjgs.com.cn

      电子信箱:stock@fjgs.com.cn

      经营范围: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公路;机械设备租赁,咨询服务;工业生产资料,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核准情况和核准规模

      本次发行经发行人于2014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于2014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14年12月9日、2014年1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

      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明确本次债券发行方式为一次性完成发行,不分期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5年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4月16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636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债券名称: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发行总额: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次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次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不行使赎回,则本次债券将继续在第4年、第5年存续。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将同时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次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起息日:2015年8月11日。

      利息登记日:按照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8月1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8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8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兑付登记日:按照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本金兑付日:2020年8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次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8年8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8年8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详见本次债券的发行公告。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改善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证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次债券发行总额的1%。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5年8月7日。

      发行首日:2015年8月11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13日,共3个工作日。

      网上申购日期:2015年8月11日。

      网下认购日期: 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13日。

      (二)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就本次债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26层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26层

      法定代表人:黄祥谈

      联系人:何高文、冯国栋

      联系电话:0591-87077366

      传真:0591-87077366

      邮编:350001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2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项目主办人:梁华、吴晓栋

      项目组成员:王学冉

      联系电话:021-38565898

      传真:021-38565905

      邮编:200135

      (三)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25层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25层

      负责人:刘建生

      经办律师:王新颖、魏吓虹

      联系电话:0591-88068018

      传真:0591-88068008

      邮编:350003

      (四)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珍珠湾软件园创新大厦A区12-15楼

      法定代表人:徐华

      经办人员:黄印强、廖金辉

      联系电话:0592-2218833

      传真:0592-2217555

      邮编:361005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经办人员:王维、曾辉、张和

      联系电话:021-80103592

      传真:021-51019030

      邮编:200011

      (六)收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联洋支行

      户名: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收款账号:121908768610601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556

      (七)本次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高斌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5年3月31日,除下列事项外,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等实质性利害关系。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福建高速股份为1,606,652股,占股本总额的0.06%。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中诚信证评出具了《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该评级报告在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cxr.com.cn)予以公布。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证评评定“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中诚信证评授予福建高速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福建高速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中诚信证评肯定了公司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控股路产区位优势明显以及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等方面的优势。同时,中诚信证评关注到公司路产分流效应依然存在以及收费政策风险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所造成的影响。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 正面

      (1)良好的外部环境。近年来福建省经济快速发展,区域经济的平稳增长为公司业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2013年福建省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实现GDP21,759.64亿元,同比增长11.00%。同时,海西经济区建设加快,基于经济联动的贸易往来更加密切,公路需求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2)公司控股路产区位优势明显。公司控股路产是国家沿海大通道沈海高速福建段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福建省经济最发达、外向度最高的闽东南沿海地区,区位优势显著,为车流量增长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3)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整体偿债能力很强。公司资本结构较稳健,收入规模保持增长,毛利率处于行业较高水平,且经营性现金流充裕,对债务本息偿还保障良好。

      2、 关注

      (1)分流效应依然存在。2010年4月福厦高铁建成通车以及2013年12月厦深铁路正式通车,贯穿福建省南北方向的高速铁路网正式形成,对高速公路产生了一定的分流影响。

      (2)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及绿色通道免费政策的实施对公司路产的通行费收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后续政策的变化值得关注。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本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二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等级或公告信用等级暂时失效。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予以公告,并由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三、公司资信情况

      (一)公司与各大银行的业务合作情况

      公司与建设银行、兴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各大银行保持着紧密的业务合作,在公司开展高速公路扩建项目时获得银行的大力支持。公司在获取银行贷款上具有较大的便利。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的信用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没有出现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近三年债券的发行及偿还情况

      发行人于2012年3月8日发行了15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三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5.8%。该债券2013年和2014年的付息工作已按时完成。

      发行人分别于2013年2月27日和2014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1闽高速”公司债券的付息公告》,并于2013年3月8日完成第一次付息,支付利息8,700万元;于2014年3月10日完成第二次付息,支付利息8,700万元。发行人于2015年1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11闽高速”公司债券的议案》,决定行使“11闽高速”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1闽高速”公司债券全部赎回。发行人于2015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11闽高速”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分别于2015年1月21日、2015年2月4日和2015年2月5日共三次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11闽高速”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提示性公告》。于2015年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11闽高速”公司债券赎回的公告》。于2015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1闽高速”公司债券赎回结果及摘牌的公告》,并于2015年3月9日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20亿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20.96%,占公司201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20.51%,未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40%。

      (五)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利息总费用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更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

      1999年6月28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1999]14号文批准,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公路公司”)联合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福建省公路物资公司、福建省畅达交通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和福建福通对外经济合作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资产评估中心事务所闽资评报字(1999)第300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并经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局闽国资工[1999]068号文和财政部财评字[1999]666号文对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的批复,以及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局闽国资工[1999]073号文和财政部财管字[2000]48号文对发起人资产折股方案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省高速公路公司以截止评估基准日1998年12月31日泉厦高速公路中的经营性净资产共739,675,931.33元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福建省公路物资公司、福建省畅达交通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和福建福通对外经济合作公司分别以现金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50万元投入本公司。

      各发起人投入本公司的全部净资产总额为742,175,931.33元,均按65.348387%的比例折股,折为48,500万股,其中省高速公路公司出资形成的股份共48,336.629万股,持股比例为99.6632%,界定为国家股。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福建省公路物资公司、福建省畅达交通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和福建福通对外经济合作公司出资形成的股份分别为65.3484万股、32.6742万股、32.6742万股和32.6742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0.1346%、0.0674%、0.0674%和0.0674%,界定为国有法人股。

      公司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于1999年6月28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500001002071(现注册号:350000100010861),注册资本 48,500万元。

      2000年6月,交通部以交函财[2000]131号文、交通部财务司以财公字[2000]82号文明确了原安排的建设资金所形成股权15,813.6136万股的委托管理单位为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现已更名为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公路”)。经报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2000]13号文的批复,省高速公路公司将持有的15,813.6136万股变更为华建公路持有。变更后省高速公路公司仍持有本公司32,523.0154万股,占总股本的67.0578%,华建公路持有15,813.6136万股,占总股本的32.6054%。于2000年7月26日办理了有关工商变更手续。

      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二)发行人上市及历次股份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90号”文批准。公司于2001 年1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6.66元,发行后股本变更为68,500万股。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1)第15号”文批准,公司A股股票于2001年2月9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福建高速”,股票代码“600033”。

      2003年4月30日,公司根据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分红送股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送股后总股本增至82,200万股。

      2004 年6月3日,公司根据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分红送股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送股后总股本增至98,640万股。

      2006年7月12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闽国资产权[2006]116号”文批准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总股本98,640万股为基数,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5股股票对价,共支付7,200万股股票给流通股股东。实施股改后,公司总股本98,640万股不变。

      2006年9月19日,公司根据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47,960万股。

      2009年12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66号”文批准,公司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3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6.43元,发行后股本变更为182,960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增发股票总计35,000万股于2009年12月21日上市交易。

      2010年6月17日,公司根据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74,440万股。公司现有总股本274,440万股。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止,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

      二、发行人股本总额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

      (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和重要的权益投资情况

      (一)组织结构图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建立了较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本公司的内设部门组织结构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274,440万股,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为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36.16%。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6日,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办【1995】函第10号及福建省经济委员会闽经企【1994】第594号文批复同意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福建省资产规模最大的省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投资建设高速公路;工业生产资料、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

      截至2015年3月31日,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计为29,781,814.08万元,负债合计为21,531,638.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421,956.79万元;2015年前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94,703.29万元,营业利润27,599.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12.7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5年3月31日,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被质押或其它有权属争议的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图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注释1: 根据“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陈建煌和蔡晓荣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4年度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黄祥谈:196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三明市交通局交通工程管理总站副站长、站长,三明市交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三明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三明京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

      刘先福:1964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交通部审计局(审计署驻交通部审计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财务部经理,招商局集团财务部主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兼任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

      钟远斌:195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科长、副主任、监控中心党支部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

      王 敏:195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曾任福建省公路局三处团委副书记、书记,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公司政治处组织干事、组干科副科长、科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福州福泉高速公路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人事教育处副处长。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人事教育处处长。本公司董事。

      徐 梦:196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福建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办公室科员,福建省交通厅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福建省交通厅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路段合作公司管理处副处长。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本公司董事。

      蒋建新: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计划财务部干部,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投资处干部,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罗宁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侯岳屏:1977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会计,北京同仁堂麦尔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华联公路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兼任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

      蔡晓荣:197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2013年入选“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现任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福州大学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地方法制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建煌:197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总部、证券投资部高级策略分析师,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公司资金运用部处长,德邦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研究所副总经理。现任上海聚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徐 军:196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法硕士。拥有律师执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任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法官,福建省德胜(联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专职法律顾问,福建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主任,福建省律师协会第七、九届副会长、第八届常务副会长,福建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第一届会长、第二、第三届常务理事,福建省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常委,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为华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特聘律师。现任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监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福建宁德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汤新华:1964年7月出生,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福建省农学院农业经济系助教,福建农业大学经贸学院讲师、副教授,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访问学者。现任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天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永德吉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黄 晞:1969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曾任中福(集团)公司助理会计师、财务科副科长,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科科长,中福发展(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中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高级会计师、科长、副处长、处长。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 欣:1985年2月出生,北京航天航空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硕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会计从业资格。现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项目经理,兼任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

      叶国昌: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福州港务局劳动工资科科员、副科长、科长,福州港集装箱公司劳工科科长、团委、机关党支部书记,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人事教育部经理,福建省砂石出口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律事务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党委书记、监事。本公司监事。

      陈振松:196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海军航空兵、机械师、飞机修理厂副厂长,东航航空工程部技教处助理、政治部干部处干事、转业办主任,福建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教处副处长,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处处长。本公司监事。

      陈 斌:196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福建省公路管理局计划科科员,县乡道路科副科长、科长、管理局副局长,福建罗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罗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筹备处副主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罗宁分公司经理,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监事。

      张中光:196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南平福银(京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南平管理分公司党委书记、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泉厦分公司党委书记。本公司监事。

      李兆深:195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空军雷达兵第二十三团司令部副参谋长,空八军后勤部军需处副团职助理员,福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出租汽车管理科副科长,福建省高速公路福泉段福州路政大队负责人、大队长,福州罗长高速公路公司路政筹建组组长、路政大队负责人,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何高文,男,196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光泽县支行科员、副股长,本公司证券部副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郑建雄,男,197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福州港台江港务公司、青洲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会计,本公司财务部会计、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债券情况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债券的情况。

      六、发行人的主要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经营业务属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行业,主要从事福建省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收费、运营和管理。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所辖高速公路通行费分配收入。目前,公司运营管理的已通车路段为泉(州)厦(门)高速公路、福(州)泉(州)高速公路、罗(源)宁(德)高速公路和参股投资建设的浦(城)南(平)高速公路。同时,公司持有福厦传媒公司55%股权(其余45%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泉公司持有),持有陆顺公司100%股权。具体情况见下表:

      ■

      备注:现行客车收费标准为元/标准车*每公里,现行货车收费标准为元/10吨*每公里。

      1、主要公路项目情况

      (1)福泉高速公路和泉厦高速公路

      福泉高速公路和泉厦高速公路合称福厦高速,地处福建省东南沿海,是国家沿海大通道沈海高速公路福建段的重要组成部分。沈海线福建段北接浙江,南通广东,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十一五”期间“两纵四横”高速公路主骨架的“一纵”,亦是海峡西岸经济区最发达地区的干线公路,是福建省内沿海主干高速公路。福厦高速北起省会福州,连接莆田、泉州,南至厦门,贯通了福建省经济最发达、外向度最高、最具生机和活力的闽东南沿海地区,其贯穿地区及其延长线经济总量占福建省经济总量70%以上,因而福厦高速是福建省乃至国内最为繁忙,亦是效益最好的高速公路之一。泉厦高速于1997年12月20日正式投入运营,收费里程数为81.894公里;福泉高速于1999年国庆建成通车,收费里程数为167.103公里。

      2007年7月17日,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福州至厦门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的议案》。2008年5月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泉、泉厦高速公路扩建项目经营年限的批复》(闽政文[2008]168 号),同意本公司福厦、泉厦高速公路扩建项目作为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进行建设和经营。其中泉厦高速扩建工程由本公司投资建设,福泉高速扩建工程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扩建后收费年限25年,分别自福泉、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全路段建成通车之日起计算。

      根据交通部《关于泉州至厦门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08]464号),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项目路线全长81.88公里,初步设计概算65.95亿元,工程于2007年底开工,2010年9月2日全线基本建成通车。扩建后泉厦高速公路收费年限从2010年9月2日开始计算。根据交通部《关于福州至泉州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09]134号),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项目路线全长142.37公里,初步设计概算90.43亿元,工程于2007 年底开工,其中福州相思岭隧道至泉州过坑130.48公里路段于2011年1月18日基本建成通车,该路段概算投资80.79亿元。扩建后福泉高速公路收费年限从2011年1月18日开始计算。目前,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已经圆满完成,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正稳步推进中。依据扩建工程实际资金支付情况及尾工工程进度安排,2014年福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辅助设施等尾工工程投资预算为11亿元,其中泉厦高速公路扩建辅助设施等尾工工程投资预算为6亿元,福泉高速公路扩建辅助设施等尾工工程投资预算为5亿元。

      (2)罗宁高速公路

      罗宁高速公路亦是沈海线福建段的重要组成部分,北起宁德城关,南至罗源上楼,收费里程数为33公里。罗宁高速南接罗长高速公路,北接福宁高速公路,是福州市和宁德市的重要出入口,是福州市与宁德市公路网相互联系的咽喉要道,主体工程于2000年2月建成通车并开始收费,收费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目前,该路段成熟,车流量逐年持续增长。

      (3)浦南高速公路

      浦南高速南接南平,北接浦城,是国家规划的南北走向重点干线天津至汕尾公路的组成部分,是连接安徽、浙江和福建三省的省际干线公路,于2008年12月24日建成通车,收费期限为2008年12月24日至2033年12月23日,全长约245公里,地理位置比较优越。

      2、高速公路运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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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公司营业收入由高速公路通行费分配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其中高速公路通行费分配收入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近三年一期的通行费分配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超过98%。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清障业务收入、广告牌管理收入等,占比很小。具体见下表:

      1、分行业、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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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分地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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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主要优势

      1、主要路段扩建决定的通行优势

      福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境内多山,公路交通运输是福建省目前综合运输网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是区域之间、工矿企业之间、港口与腹地之间客货运输和疏港、疏站的主力。公路运输具备门到门的运输优势和快捷、方便、安全、经济的特点,在目前福建省内铁路网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公路运输仍然占有较大的比较优势。同时,福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均已建成通车,双向八车道的沿海大道能够承载更大的交通流量,通行舒适度进一步提高,福厦高速公路将能够吸引更多商务类以及跨省际的个人自驾出行类车辆。

      2、地理区位决定的资产优势

      

      (下转20版)

      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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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签署日期: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