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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5-070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概述

      2015年1月,公司面向渠道客户的B2B电商平台“齐心办公在线商城http://b2b.comix.com.cn”正式上线,平台内所销售的产品品牌除齐心自有品牌外,已有近百个代理品牌。同时,围绕该电商平台,公司已初步构建了覆盖全国的物流配送体系,为后续电商平台的持续扩张奠定了较好的基础。报告期内,该电商平台运营数据持续提升,为公司持续向互联网转型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在合约大客户方面,公司在报告期内先后中标中移动、中石化、兵器工业部等大客户的办公用品招投标项目,并持续跟进其他拟在本年度进行招投标的大客户的最新进展。

      在围绕公司战略的收购兼并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参股EasyPrint Inc. 21.18%股权,现金收购杭州麦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企业服务能力。后续公司将持续通过收购兼并的方式不断增强企业服务能力,以满足终端用户企业服务的需求。截至到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中。

      (2)主营业务分析

      2015年上年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843.55万元,较上年同期降幅17.91%;实现营业利润-2,447.81万元,较上年同期降幅296.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5.77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54.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22.45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363.97%。主要原因为以下几点:

      a、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启动“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的集成大办公服务”战略转型,公司在持续维护并开拓原有客户及渠道的基础上,逐步开始线上渠道的布局,实现在线电商平台与线下渠道相结合的营销模式,公司通过齐心办公B2B在线商城及“齐心办公渠道宝”移动端APP等多种方式适时与零售终端客户互动,有效掌握终端客户需求,为最终实现O2O的互联网商业模式,构建更为全面的大办公服务平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报告期内,在线电商平台产生了部分前期费用投入无法在当期产生效益;

      b、报告期内,公司为了树立品牌效应,提升公司行业形象和产品知名度,2014年第四季度公司签约国内影视巨星陈道明先生作为公司品牌形象代言人,并与国内最具影响力的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品牌推广合作协议,2014-2015年度在央视一套、央视十三频道、广东电视台等媒体投放品牌广告;2014-2015年度公司同时与乐视网和百度微购达成年度品牌战略合作,利用互联网平台持续提升公司行业形象和产品知名度,以上投入在报告期内无法产生效益;

      c、报告期内,公司为有效提升客户配送服务满意度,在全面优化全国物流配送体系的同时,公司已初步构建了覆盖全国的物流配送体系,以上投入巨大,在报告期内无法产生效益;

      d、报告期内,为推动公司“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的集成大办公服务” 战略落地,全面满足终端客户集中采购需求,公司引进大量国内代理品牌,以上品牌处于上线初期,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公司为引导客户实现在线采购,公司在电商平台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活动,降低了公司内销产品毛利率,同时,由于电商平台处于上线初期,客户采购习惯需逐步适应导致报告期内客户采购需求同比出现一些下滑,上述原因导致了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沈阳齐心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在沈阳市大东区天后宫路119号(东祥大厦)609室设立,公司于2015年开始经营,2015年半年度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西安齐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在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269号白马世纪广场1幢2单元21206室设立,公司于2015年开始经营,2015年半年度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武汉齐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在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98号(原46-138号)A栋1单元11-12层2号设立,公司于2015年开始经营,2015年半年度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麦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年4月7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15年4月29日完成了工商信息的变更,并取得了最新的营业执照,公司持有杭州麦苗100%的股权,2015年半年度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钦鹏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