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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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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市场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5-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15-060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市场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协议概述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拓展国内市场,更好地服务商户,促进市场持续繁荣。近期分别与四川自贡东大置业有限公司、宁夏首旺金城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君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县宏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市场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为做好东大川南家居城项目、义乌中国小商品城银川分市场项目、新疆(乌鲁木齐)义乌小商品城项目和青县义乌国际商贸城项目,加强与义乌市场的合作,在品牌使用、市场规划、招商运营等方面达成协议。

      二、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1、名称:四川自贡东大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自贡市大安区广华路15组85号

      法定代表人:王家清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市场开发建设投资,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出租

      2、名称:宁夏首旺金城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南街逸家财富广场6号楼616号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郭家俊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市场开发经营及配套服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办公设备、通讯设备、机电设备、金属材料(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的销售;企业信息咨询;电子商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产租赁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名称:深圳君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高尔夫大道观澜湖高尔夫大宅丽维康区H15栋整栋(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石金禹

      注册资本:5200万元

      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租赁,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建筑工程(凭资质证书经营),投资管理(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担保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4、名称:青县宏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北省青县经济开发区新天地科贸园B座A单1308室

      法定代表人:张义南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上述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模式

      1、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授权合作方市场作为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在当地区域范围内唯一分市场,共享公司品牌和市场资源。

      2、公司派驻具有丰富市场经营管理经验的团队参与对方市场运营管理,利用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成功的经营模式和管理理念,协助培育合作方市场。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5年。与四川自贡东大置业有限公司合作期限自2015年8 月 1 日至 2020 年7月 31日止;与宁夏首旺金城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期限自2015年9 月 1 日至 2020 年8月 31日止;与深圳君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期限自2015年7 月 1 日至 2022 年6 月 30 日止(项目工程建设周期二年,免收品牌使用费);与青县宏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期限自2015年7 月 1 日至 2020 年6 月 30 日止。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合作方向公司支付品牌使用费1,000万元。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为合作方的建筑规划、业态布局、容量配比及招商方案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2)帮助合作方提升市场经营管理水平,如派人员参与合作方市场运营管理,协助合作方做好市场培育工作;

      (3)帮助合作方提高招商宣传力度,争取选择200家以上有竞争力的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商家进驻或对接区域总代理,或在合作方市场内设立相应的义乌小商品经营区、进口商品特色区、“义乌购”展示中心等,费用另行商定;

      (4)合作方在我方市场驻点招商期间,公司有偿优惠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并给予招商宣传支持;

      (5)在合作方来义乌进货时提供便利支持;

      (6)为合作方在“义乌购”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时提供便利。

      2、合作方权利和义务

      (1)合作方应按公司的授权范围使用“义乌中国小商品城”的品牌,不得超范围违规违约使用,但凡涉及公司品牌、形象的宣传方案须报经公司核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2)合作方在其市场内为公司宣传推广提供便利;

      (3)合作方应为义乌市场商家或企业入驻合作方市场提供便利及优惠;

      (4)合作方为公司派驻的参与市场经营管理团队提供必要的办公、交通等设施设备,并承担所用费用。

      (五)协议解除

      1、协议有效期内,合作方出现以下情况,公司有权与合作方终止协议。

      (1)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

      (2)在核定区域内未规范运作,造成恶劣影响的;

      (3)未经公司同意合作方擅自转让或转授公司授予的品牌使用权给第三方;

      (4)违反协议中任何一项造成公司损失的。

      2、如因合作方原因致使协议提前终止,合作方已缴纳的合作费用不予以退还;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预见事件的发生,致双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合作方仍须自行承担所有投资费用。公司退还部分加盟费,退还金额按实际合作月数进行折换,合作时间以协议生效之日起算,不满一月按一月算,资金往来税费由合作方承担。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市场合作协议签订,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并为后续进一步利用公司成功经营模式和管理理念,实现公司管理输出打下基础,有利于公司“走出去”战略探索和实现。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15-061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义乌购合计划签约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浙江义乌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购”)合计划签约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协议概述

      2014年初义乌购启动全球“合计划”方案,分为海外市场合作以及全国专业市场对接两种模式,为合作伙伴建立专业市场电子商务网站并对接义乌市场。合作协议分为国内专业市场《合作协议》(合作市场电子商务网站建设及对接)和海外市场《合作协议》(义乌购“合计划”全球合作伙伴合作协议)。

      截至2015年6月末,义乌购海外市场签约增加2家,终止协议2家(澳大利亚、罗马尼亚),国内签约增加13家,累计海外签约22家,国内签约57家。以前签约情况详情请见《关于义乌购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3)。

      二、协议各方情况

      (一)义乌购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义乌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住所:义乌国际商贸城五区南大门东侧二楼

      法定代表人:王建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及应用系统、计算机监控及信息管理系统的研发;网络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电脑及配件、办公设备、日用百货、工艺品、饰品批发零售;电子商务企业日常办公托管服务、企业登记代理、年检申报代理、商标注册代理、品牌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网络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中介)、会展服务;货运代理。

      (二)签约15家公司或个人基本情况

      ■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国内专业市场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2年至5年,合作期限届满前,经双方一致同意可签订续约协议。

      2、合作内容

      (1)在协议有效期内,合作方加盟“义乌购”电商平台,义乌购授权合作方市场电子商务网站为义乌购分站,在义乌购网站首页上加上合作方网站的网址链接,合作方网站首页需加义乌购网站链接,合作方网站的标识(logo)需含有“义乌购[某某]分站”。

      (2)义乌购为合作方建设市场电子商务网站,提供服务器及带宽,合作方市场电子商务网站功能板块类似义乌购网站,有:商铺商品、市场地图、论坛、投诉与处理、在线支付、手机APP、后台管理系统等,其中商铺360°全景展示。合作方负责运营该网站,义乌购提供技术、培训及升级支持。

      (3)合作方市场与义乌市场对接,包括:在义乌购网站上开设虚拟商铺,合作方网站商铺对接义乌购商铺,对接商铺间信息分享;义乌购对对接商铺间的物流支持:提供中转仓储、费用补贴;双方共同举办对接商铺的线下见面会。

      (4)义乌购为合作方提供义乌市场内办公室工位、中转仓储,协助合作方市场经营户在义乌市场的采购,帮助向义乌市场经营户取得商品销售发票,以及涉及义乌市场经营户的纠纷处理等。

      (5)义乌购安排培训人员前往合作方市场每年4次,累计培训时间至少为20人日,合作方承担培训人员的住宿费用,义乌购承担培训人员的交通等其他支出。如合作方需要更多人次培训,合作方应承担更多人次的交通住宿费用。合作方安排人员到义乌购接受培训的交通住宿等支出由合作方承担。

      3、合作费用

      在合作期限内,合作方网站的经营户数量不超过约定户数,每年支付合作费用为20万元至30万元。如有新增经营户数(超过约定户数),在原合作费用基础上按新增每户每年80至100元支付合作费用。

      4、许可

      合作协议仅限于义乌购为合作方提供电子商务及市场信息化等技术服务,合作方不得直接以义乌购或义乌购关联公司的名义开展招商等其他商业活动,协议终止后,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品牌和标识用于商业目的。

      (二)海外市场义乌购“合计划”全球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2年至5年,合作期限届满前,经双方一致同意可签订续约协议。

      2、合作内容

      (1)在协议有效期内,授权合作方为当地义乌购“合计划”唯一合作伙伴。

      (2)义乌购构建“合计划”海外站二级域名网站 [ ].yiwubuy.com(英文),该二级域名网站上商铺、商品和相关信息与www.yiwubuy.com网站同步。该网站上,合作方可以发布本地市场的商铺商品信息,如果合作方需要,义乌购可安排培训人员前往合作方培训,相关交通、住宿等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3)合作方经营该网站,在经营过程中的收益属于合作方。

      (4)合作方可向义乌购提出申请,义乌购在确保自身信息安全的情况下,可将合作方数据配合导入到合作方自建平台。合作方需独立开发自建平台,义乌购可提供支持,价格另行协商。

      (5)义乌购授权合作方在海外和国内采购中使用义乌购的中英文名称和商标从事外贸业务。合作方在使用义乌购的中英文名称和商标从事外贸业务时,必须在合同、函件等法律文件中显著标明合作方完全独立于义乌购,并非义乌购代表亦非义乌购关联公司。禁止合作方以义乌购名义或义乌购关联公司名义行事。合作方在使用的中英文名称和商标从事外贸业务过程中,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合作方全权负责,对因此给义乌购造成的损失,合作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合作费用

      在合作期限内,合作费用为每年25万元人民币。

      在合作期限内,合作方发布的本地商铺数量超过约定户数,在原合作费用基础上按新增每户每年100至200元支付合作费用。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5年6月末,义乌购合计划签约国内专业市场累计57家,市场总营业面积约2488万平方米,总商位约26.93万间。海外合作协议签约累计22家,涉及日本、俄罗斯、匈牙利、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德国、美国纽约、巴西、西班牙、波兰、葡萄牙、意大利、迪拜、埃及、捷克、法国、马来西亚、英国、摩洛哥、墨西哥、希腊、爱尔兰、利比亚、突尼斯、马里、阿尔及利亚、西沙哈拉、毛里塔尼亚29个国家及地区。

      2015年1至6月,义乌购电子商务平台(www.yiwugou.com)在线总商品数量313万,日均浏览量(PV)310万次,日均访问用户20万人,网站在线总交易额达9亿元,通过“义乌购”线上询单达成的撮合交易额达90亿元。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