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公告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5-047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筹划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6日起停牌。停牌期间,本公司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该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事项背景
为积极推行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两条腿走路的发展模式,在做强主业的同时,实现业务优化及转型升级,公司及相关各方筹划了此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事项。
(二)重组框架介绍
公司本次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拟收购标的为境内一家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的股权。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积极推动本次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多次接触,组织相关各方积极就本次重组标所涉资产进行了深入调研,对重组方案进行了组织设计和沟通论证,与重组对方进行了反复磋商及谈判。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因重组双方就涉及的重组方案安排未达成一致意见,公司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决定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事项。
四、承诺
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股票复牌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于2015年8月12日利用上交所“上证e互动”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涉及公司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提问进行回答,并按规定披露该次说明会召开情况,同时披露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5-048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12日8:30-9: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网络形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重大事项有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12日8:30-9: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徐文卫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翁海勇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李长春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㈠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㈡公司欢迎各投资者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㈠电话号码:0574-87066873
㈡电子邮箱:veichxh@163.com
㈢联系人:李长春 陈小辉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5-049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拟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19052.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04%。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进行股份增持。
三、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拟在公司股票复牌后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
五、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股份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六、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