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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5-043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4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许锦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4名(独立董事范晴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书面形式委托独立董事王苏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2015年 8月1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请投资者注意查询。

      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审计费用为5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2015年 8月1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4、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5年8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5-044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4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在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第三届监事会主席温胜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昱波先生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做出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内容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健全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制度化建设,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5-047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一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已为公司服务了10年,时间相对较长,为了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公司决定不再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业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年度审计费用为5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9年成立于北京,具有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目前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从业人员1352名,其中注册会计师594名,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在国内享有良好的声誉;能奉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积极致力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履行对社会公众的责任,得到了业内和市场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并结合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聘任期1年,年度审计费用为50万元。

      2、2015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2015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就此发表专项意见,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

      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5年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5-048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5年9月16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9月16日(星期三)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交易系统、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特尔佳厂区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与要求,以上议案中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8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特尔佳厂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5年9月10日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4)在“委托数量”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5)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采用互联网投票为2015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其他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2)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昱波

      联系电话:0755-26513588

      联系传真:0755-26519166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特尔佳厂区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10

      电子邮箱:ns@terca.cn

      (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4日

      附件: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各选项中,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