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调查
  • 8:评论
  • 9:研究·宏观
  • 10:研究·市场
  • 11:数据·图表
  • 12:上证观察家
  • 13:股市行情
  • 14:市场数据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213:信息披露
  • 214:信息披露
  • 215:信息披露
  • 216:信息披露
  • 217:信息披露
  • 218:信息披露
  • 219:信息披露
  • 220:信息披露
  • 221:信息披露
  • 222:信息披露
  • 223:信息披露
  • 224:信息披露
  • 225:信息披露
  • 226:信息披露
  • 227:信息披露
  • 228:信息披露
  • 229:信息披露
  • 230:信息披露
  • 231:信息披露
  • 232:信息披露
  • 233:信息披露
  • 234:信息披露
  • 235:信息披露
  • 236:信息披露
  • 237:信息披露
  • 238:信息披露
  • 239:信息披露
  • 240:信息披露
  • 241:信息披露
  • 242:信息披露
  • 243:信息披露
  • 244:信息披露
  • 245:信息披露
  • 246:信息披露
  • 247:信息披露
  • 248:信息披露
  • 249:信息披露
  • 250:信息披露
  • 251:信息披露
  • 252:信息披露
  • 253:信息披露
  • 254:信息披露
  • 255:信息披露
  • 256:信息披露
  • 257:信息披露
  • 258:信息披露
  • 259:信息披露
  • 260:信息披露
  • 261:信息披露
  • 262:信息披露
  • 263:信息披露
  • 264:信息披露
  • 265:信息披露
  • 266:信息披露
  • 267:信息披露
  • 268:信息披露
  • 269:信息披露
  • 270:信息披露
  • 271:信息披露
  • 272:信息披露
  • 273:信息披露
  • 274:信息披露
  • 275:信息披露
  • 276:信息披露
  • 277:信息披露
  • 278:信息披露
  • 279:信息披露
  • 280:信息披露
  • 281:信息披露
  • 282:信息披露
  • 283:信息披露
  • 284:信息披露
  • 285:信息披露
  • 286:信息披露
  • 287:信息披露
  • 288:信息披露
  • 289:信息披露
  • 290:信息披露
  • 291:信息披露
  • 292:信息披露
  • 293:信息披露
  • 294:信息披露
  • 295:信息披露
  • 296:信息披露
  • 297:信息披露
  • 298:信息披露
  • 299:信息披露
  • 300:信息披露
  • 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15年8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4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49版:信息披露
    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3

      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9月10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9日—2015年9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9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7日(星期一)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2.2、发行数量

      2.3、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2.4、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6、限售期

      2.7、上市地点

      2.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9、滚存利润安排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6、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7、审议《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5年8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上述全部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议案2、议案3属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生效;议案2的各项子议案需逐项审议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出席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4;

      2、投票简称:江海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江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股东,可以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2)股东申请服务密码,应当先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一)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二)“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三)“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王汉明、潘培培

      3、会议联系电话:0513-86726006 ;传真:0513-86571812

      4、会议联系邮箱:info@jianghai.com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15年9月9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4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卫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67,988,668股(含67,988,668股),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增加的事项,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应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7.65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其他合法机构投资者或自然人投资者等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则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或偿还。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公司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发行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进行了分析讨论,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

      1、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项,以及决定并聘请保荐人、审计、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业务协议;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变化及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具体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等具体事宜;

      4、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并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5、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和锁定上市时间等与上市有关的事宜;

      6、根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和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设立事宜;

      7、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

      8、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有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事宜;

      9、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报摘要及全文的议案》;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8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招商银行10,000万元、江苏银行5,000万元、中国银行8,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4,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南大街支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向江苏银行南通港闸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8,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向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分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8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9月10日下午14:30在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5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8月24日下午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宋国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67,988,668股(含67,988,668股),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增加的事项,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应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7.65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规境外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其他合法机构投资者或自然人投资者等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则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或偿还。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公司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发行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报摘要及全文的议案》;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8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8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6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但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或确认。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机构投资者或自然人投资者等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为2015年8月25日。发行价格不低于17.6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该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67,988,668股(含67,988,668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超级电容器项目和薄膜电容器项目。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已建立起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关于股利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等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六节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3年利润分配情况”。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除特别说明外,本预案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antong Jianghai Capacitor Co., 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江海股份

      股票代码:002484

      上市时间:2010年9月29日

      法定代表人:陈卫东

      设立日期:1958年10月01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

      注册资本:33,280万元

      邮政编码:226361

      电话:0513-86726006

      传真:0513-86571812

      互联网网址:www.jianghai.com

      电子信箱:info@jianghai.com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电容器及其材料、配件、电容器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扶持支持电子元器件行业发展

      电子元器件是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电子信息产业链的前端,是通信、计算机及网络、数字音视频等系统和终端产品发展的基础,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调整中起到基础性作用。

      国家长期以来重视电子元器件行业的发展、革新。根据《电子基础材料和关键元器件“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包括电容器在内的“电子元件行业年均增长10%,到2015年销售收入超1.8万亿元”,积极发展新型元器件材料,“提升关键元器件及材料的质量和档次,争取在关键领域实现部分甚至全面本地化替代”,研发包括“片式超薄介质高容电子陶瓷材料、电容器材料及高性能电容器薄膜”等在内的新型产品。

      2、新兴经济浪潮推动电子元器件行业快速发展、革新

      在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大方针指引下,我国新兴产业正在快速崛起,智能、绿色、融合等趋势成为发展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在产业变革的大背景下,电子元器件行业作为新兴产业的基础性行业,将迎来促进产业升级关键时期和历史性发展机遇。

      从市场空间的角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将是国家长期的战略导向,也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一变革将给电子元器件产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创新发展空间,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带来巨大配套需求让行业呈现出更为广阔的市场前景。

      从竞争格局的角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是具备智能、绿色、融合等特征的高技术行业的发展,对与之配套的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为竞争核心优势的新型产品将不断涌现,产品更新换代周期将加快,电子元器件行业竞争高端化特征将愈发显著。

      电容器作为电子元器件行业中的主要产品之一,亦将伴随电子元器件产业的提升快速发展、革新。

      3、高附加值产业结构是电子元器件行业发展的必然导向

      从成本结构的角度,随着“老龄化”社会的逐步临近,我国人力资源成本将稳步上升,单纯依靠低廉劳动力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将步履维艰,通过产业结构升级减少人力的简单使用,提升机械的运用效率,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将成为电子元器件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

      从产业转移的角度,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全球经济结构将进一步调整,产业向新兴国家和地区转移的案例将持续发生。在世界生产、贸易体系调整的背景下,我国电子元器件行业需抓紧新一轮经济发展机遇,占据优势地位,推动产品向中高端迈进,主动引导产业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资源配置,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提高自动化生产效率,进而形成高附加值的产业结构。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建设超级电容器生产基地,开拓超级电容器市场

      超级电容器系一种新型储能装置,是目前电容器产品在储能领域的延伸运用,具备以往电容器产品不具备的超大储能容量的特性。该特性属于物理储能,使超级电容器可以直接作为储能模块单独使用,具有充电时间短、使用寿命长、温度特性好、节约能源和绿色环保等优秀特点。

      随着材料科学和电容器行业自身的不断进步,可商业化生产、销售的具备大容量储能能力的超级电容器产品已开始在国外市场得到运用。在我国,电容器的储能市场刚刚启动,其应用方向一方面,可成为传统电解电容器的延伸,作为高端的储能用电容器应用于电子电路、汽车电子和工业控制领域;另一方面,可作为电源产品,应用于电动汽车、风电设备等新兴产业领域。

      超级电容器作为一种新型元器件,其应用领域尚未完全开拓,未来随着超级电容器产品性能的进一步改进及功用进一步为社会、厂商所认同,产品有望进一步扩大应用领域,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张。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电动汽车生产厂商等进行沟通、交流,共同发掘超级电容器的潜在市场应用领域。

      公司本次将投资8亿元用于超级电容器项目的建设。项目将新增3条双电层电容器和5条锂离子电容器生产线,预计产能为双电层电容器300万Wh/年,锂离子电容器产能2,500万Wh/年。

      本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超级电容器的技术水平、产能和市场份额,为公司拓展元器件的业务发挥重要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和利润空间。同时,本项目将提高超级电容器产业的技术水平和国产化进程,为推动我国超级电容器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扩建高压薄膜电容器生产线,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

      高压薄膜电容器近年来在新能源领域得到了开拓式的运用。新能源相比于传统发电模式,需要提供调峰、调频、储能等设备配套。传统设备主要采用电解电容,存在寿命短、漏电流大、低温和高频性能差以及损耗大等无法克服的缺点,直接影响了电力转换效力和供电品质。随着电容行业在此领域的研究不断深入和材料科学的进步,高压薄膜电容器的商业化运用成本不断降低,已开始逐步替代传统电容器,在新能源领域,如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领域得到了成功的运用。

      在环境保护问题已成为社会问题的背景下,新能源的广泛、长期发展将成为我国能源建设的方向,新能源将在我国能源制造比重之中占据愈发重要的地位。根据《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将大幅增加风电、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和核电消费比重”,“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达到15%”。

      公司本次将投资4亿元用于薄膜电容器项目的建设。项目新组建高压薄膜电容器生产线10条,形成年产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100万只的生产能力;新组建金属化镀膜、分切生产线4条,形成年产超薄金属化膜1800吨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薄膜电容器的生产能力,有助于公司抢占新能源市场份额,并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范围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合法境内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报报价的情况,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亦无其他关联方有意向购买本次发行的股份,因此,本次发行不涉及新增的关联交易。

      如在发行阶段出现公司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本次发行结果公告文件中披露。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等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7.65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四)发行数量(下转5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