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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41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索斌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产规模、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品种,也可以使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5、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的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6、担保事项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7、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8、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9、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⑴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债券期限、债券品种、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置安排、偿债保障、上市安排等,以及在股东大会核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⑵执行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及申请上市而作出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选择并委聘涉及的各类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上市交易的相关事宜;

      ⑶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

      ⑷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融资金额最终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定于2015年9月9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42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融资金额最终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4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9月9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大会拟定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集的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5年9月9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9日(星期三)下午2:00,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8日15:00至2015年9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25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9月2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以上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5年9月7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来信请寄: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25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邮编:26607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15年9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25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

      邮编:266071

      联系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号码:0532-85718686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杜心强 证券事务代表:齐书彬

      与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附: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注: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中打“√”;每项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94;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

      注:议案二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其中2元代表对议案二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2.2,依以类推。

      (4)输入委托股数

      上述总议案及其他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股东对一项或多项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青岛金王”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94 买入 100元 1股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94 买入 1元 2股

      362094 买入 100元 1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8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4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押及再次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8 月24日接到控股股东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运输”)通知,2014年9月12日金王运输将持有的公司股份1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6%)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用于为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的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2015年8月19日将上述股权解除了股份质押,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经于2015年8月19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2015年8月19日金王运输将上述股份1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6%)质押给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用于为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的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手续已经于2015年8月20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自2015年8月19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日止。

      金王运输共持有本公司股份为86,999,0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03%。上述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办理完后,金王运输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为86,98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02%。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