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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5-122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通知情况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117)于2015年8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

      1.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9:30-11:30,下午13:00-15:00;

      1.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9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周先敏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7,617,5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56,504,132股的41.98 %,董事长周先敏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张乃博、袁露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17,617,1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56,504,132股的41.9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56,504,132股的0.0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7,617,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同意13,5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7,617,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同意13,5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到会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证券代码:002219公告编号:2015-123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对外投资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康医疗;证券代码:002219)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

      经确认,该重大对外投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98号)。2015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分别于2015年7月29日、8月5日、8月12日、8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100号、2015-105号、2015-107号、2015-110号);2015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1号);2015年8月26日,9月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2号、2015-120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和论证,因工作正在进行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