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信息披露
  • A8:书评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
  •  
    2015年9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B5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51版:信息披露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5-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5-074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11日,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每股不低于5元的价格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低于200万股。

      截至 2015年9月1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了 2015 年 7 月 11 日公告的《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一、本次增持进展情况

      1、公司副总经理李娜女士于2015年7月27日通过个人证券帐户买入公司股票9.42万股,均价7.03元/股,本次增持占公司股份0.0037%。增持后,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41.42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588%,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44%。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洪信先生于2015年7月28日通过个人证券帐户买入公司股票20万股,均价5.96元/股,本次增持占公司股份0.0079%。增持后,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0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998%,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006%。

      3、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洪信直系亲属(父子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鲁先生于2015年7月28日通过个人证券帐户买入公司股票130万股,均价5.97元/股,本次增持占公司股份0.0512%。增持后,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0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588%,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39%。

      4、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应广东先生于2015年7月28日通过个人证券帐户买入公司股票10万股,均价5.96元/股,本次增持占公司股份0.0039%。增持后共持有公司股票142万股,占公司股份的0.056%。

      5、公司财务总监牛宜美女士于2015年7月28日通过个人证券帐户买入公司股票10万股,均价5.96元/股,本次增持占公司股份0.0039%。增持后共持有公司股票102万股,占公司股份的0.040%。

      6、公司副总经理李纪飞先生于2015年7月28日通过个人证券帐户买入公司股票10万股,均价5.96元/股,本次增持占公司股份0.0039%。增持后共持有公司股票102万股,占公司股份的0.040%。

      7、公司总经济师王宗良先生于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9月9日通过个人证券帐户买入公司股票10万股,均价5.31元/股,本次增持占公司股份0.0039%。增持后共持有公司股票102万股,占公司股份的0.040%。

      8、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泽华先生于2015年9月11日通过个人证券帐户买入公司股票10.09万股,均价5.02元/股,本次增持占公司股份0.0039%。增持后共持有公司股票142.09万股,占公司股份的0.056%。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看好中国经济、看好国内资本市 场长期投资的价值,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 护投资者利益,作出增持决定。

      三、后续增持安排

      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不排除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公司也将密切关注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 增持人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增持人的增持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