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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列配套文件引弓待发 电改将进入全面试点阶段
    2015-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姜隅琼 ○编辑 谷子

      系列配套文件引弓待发

      电改将进入全面试点阶段

      ⊙记者 姜隅琼 ○编辑 谷子

      

      “9号文”发布近半年后,随着系列核心配套文件即将出炉,电改进入全面试点新阶段。

      在16日上午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透露,电力体制改革系列配套文件目前正在制定的至少有10个,已经出台的有三个,另外6个正在加快审议程序,不久也将出台。电力体制改革将进入全面试点、有序推进的新阶段。

      分析人士认为,随着电改进入全面试点新阶段,售电公司将成为能源互联网的主要载体,拥有增值服务能力的节能服务企业最受益。

      

      核心配套文件箭在弦上

      事实上,上证报此前也多次报道电改进展,电改配套文件进入多部委会签阶段,而这次是政策制定部门首次公开表述。一位参与发改委电改方案制定的专家告诉上证报记者,“很快就出来,解读本和配套文件一起发布。”

      目前已经发布的配套文件包括,《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分别从电力保障、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和电网输配电成本监管三个方面推进改革。

      上证报记者从业内权威人士处获悉,第一批电改配套方案以“1+5”的形式出现,即一个核心文件、五个配套文件。核心是“9号文”,配套文件除了此前已经发布的三个,《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待出台。

      第二步,则是出台细化电改五大方面的指导意见,包括售电侧、发用电计划、电力交易机构、电力市场建设和推进分布式能源改革,具体是《推进售电侧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优先购电权、优先发电权制度、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促进直接交易和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促进分布式能源发展的通知》。

      “配套文件,只有一个实施意见不够,还需要规则、模式等配套细则。” 参与方案制定的专家解释说,以售电为例,《向社会资本放开配电业务暂行办法》就是售电侧改革的细化文件之一。

      

      节能服务更受益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新一轮电改明确了“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的改革路径。连维良昨日指出,下一阶段,电力体制改革将进入全面试点、有序推进的新阶段。

      首先是更多推进改革试点。输配电价试点先期从深圳已经扩大到其他六个省域电网,现在有7个试点,下一步试点将进一步扩大。同时,在一些省份、省辖市,开展综合电力体制改革、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售电侧体制改革的试点,“只要具备条件的地方就可以进行试点。”连维良说。

      他说,筹建电力交易机构的工作已经启动。另一位发电企业的电改专家告诉上证报记者,电力交易机构的“相对独立”,博弈后最终确定利用国家电网现有的交易框架改造,搭建开放的电力交易平台,并收交易费。

      事实上,本轮电改最令资本市场心动的部分是引进社会资本进入售电和增量配电领域。

      方正证券电力设备与新能源分析师周紫光团队报告认为,售电牌照只在改革初期有稀缺性,深圳能源、粤电力A最有可能首先获得售电牌照,因为地处唯一完成输配电价改革的地区深圳,且电价具有竞争力,售电侧改革后以价换量受益。

      改革后期售电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市场资源,即电力增值服务能力。改革将提升一些行业的吸引力如电动汽车,分布式能源等,在这方面有积极布局的企业将取得先机,节能服务公司获得发展空间。